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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一村一警、组建一站式矛盾调解室、发展兴和义警、开展“守护平安”系列活动……这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兴和县公安局服务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兴和县公安局探索乡村警务模式,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夯实乡村社会治理根基,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通过推深做实农村警务,全面护航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兴和县公安局拓宽城乡警务战略思路,强化“村警”双向沟通协作,持续推进警务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结合辖区实际,大力发展乡村振兴战略,通过派出所转型升级,全面启动“警务+村务”基层治理模式,推动派出所所长、教导员进乡镇党委班子,选派民警(辅警)到村委会兼职,最大限度下沉警力,推动警务工作重心下移,把警务基层基础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村委会,提高村委会见警率和管事率,不断提高公安机关驾驭村委会治安大局的能力,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切实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兴和大地落地生根,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平安是百姓福祉,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兴和县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平安兴和、法治兴和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将“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从城市覆盖至乡镇,从实体延伸至网络。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努力实现“三下降、三不出、两上升”的工作目标,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率持续上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上升,为奋力建设繁荣稳定的县域、乡镇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去年以来,兴和县公安局从细微入手,让警力沉下去,向民间要警力,组建多支治安巡控力量,义警队的成立,揭开了兴和县基层治理平安建设工作的新篇章,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成功探索。为充分发挥驻村(社区)民辅警和义警队职能职责,创新多元化基层警务工作模式,兴和县公安局不断推进义警队伍建设,决定于今年着手在团结派出所成立“民族团结义警队”,这也是兴和县成立的第8支“义警队”,实现了基层派出所义警队全覆盖,切实将驻村民警深度融入村级社会治安管理,同时让群众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队伍中来,扎实推进“村务”工作与“警务”工作的深度融合,走出一条融入基层治理、护航乡村振兴的警务新模式。
社会安定、邻里和谐、百业振兴,群众生活有盼头,这正是人民群众最希望过上的好日子。也是兴和县公安民辅警践行忠诚警务、夯实民生警务,助推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 经济要发展、乡村要振兴,平安要先行,兴和县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主动把维护安全稳定的责任扛起来,全力以赴共建和谐警民关系,筑牢基层治安根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公安力量。
通讯员:黄宇静
初 审:王 希
审 核:郝君伟
终 审:张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