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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2月22日电(记者 孙满桃)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有哪些主要的不良影响?最高法如何能动履职,引导和规范权利人合理行使权利,促进社会创新高质量发展?
今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周翔在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表示,在知识产权领域中,虚假诉讼相对不多,但是近年来知识产权领域的恶意诉讼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全国法院受理的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案件的数量,从2022年的74件增长到了2023年的152件,增长了105.41%。
据周翔介绍,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恶意诉讼,一般出于两个原因:一是打击竞争对手,二是为了获取超过其知识产权本身价值的赔偿利益。具体在专利权行使方面,恶意诉讼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知道专利权已经不存在,比如专利权因为欠缴年费而被终止,却依然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二是将别人已经在先生产销售,在市场上公开销售产品的技术方案恶意申请为专利,之后对其他的市场经营者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三是在已经有在先生效判决确认不构成侵害专利权的情况下,以相同的专利针对相同的被诉侵权行为再次提起诉讼,或者是双方的纠纷已经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却再次起诉。
“知识产权领域的恶意诉讼属于较为严重的不诚信行为,对于对方当事人会造成影响企业股票的正常上市发行融资,可能会导致对方的产品不能上市或者是下架、滞销,或者导致对方当事人被迫参加诉讼,付出相关的合理开支等这些直接损失。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商誉、发展机遇、市场领先地位等间接损失。”周翔进一步说,恶意诉讼还可能会导致跟风仿效,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还挤占本就十分紧张的司法资源。
记者注意到,针对相关问题,最高法早在2011年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时就新增了一类案由,“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为因恶意诉讼蒙受损失的被告提供了专门的诉讼索赔途径。2021年6月,最高法发布了《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通过司法解释的发布,进一步规制了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的行为。2023年,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三起案件中让恶意诉讼或者是滥用权利者承担了不利的法律后果。
周翔表示,下一步,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将继续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的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行为,弘扬诚信价值观,引导规范权利人合法行使权利,促进社会的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