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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2月22日电(记者 孙满桃)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有关情况。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介绍,目前,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试点工作已顺利通过中国科协和中国法学会的第三方评估,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审议,有关评估和审议意见一致认为,试点已经取得改革的预期目标。
一是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通过集中管辖全国范围内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从体制上解决了过去存在的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也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对地方保护的担忧。
二是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法庭五年来民事实体案件改判率19.6%、调撤率37.0%,高于改革前;行政实体案件改判率7.1%,与改革前基本相当;民事、行政实体案件发回重审率分别为1.2%、0.15%,远低于改革前;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短于改革前。
三是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国已成为审理专利和植物新品种案件最多的国家,法庭形成了一批标杆性裁判并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我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之一。
四是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法庭受理案件类型与我国科技创新、市场竞争和对外开放同频共振,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占比超过三成,有效促进了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市场竞争,积极助力提升国家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批准设立法庭的决策十分英明、完全正确。”当然,陶凯元表示,作为司法改革的新生事物,目前法庭运行还存在职能定位和基础保障需进一步优化加强等问题。最高法将在坚持既有改革方向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