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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2023年度福建法院十大能动司法创新举措”评选活动中,厦门中院推荐报送的“创新实质化运行的破产事务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入选。
破产审判工作涉及的事项多、影响面广、问题复杂、矛盾尖锐,破产案件的顺利审理和推进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作。
2023年以来,厦门中院进一步坚持整体布局、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理念,推动府院联动工作做深做实,于2023年12月联合厦门市政府 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实质化运行的破产事务府院联动机构——破产事务工作专班,构建更为系统、专业、规范的破产事务府院联动新机制。
一起看看有哪些亮点吧!
领导机构实质化
建立层级明确、职责清晰的组织架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工作专班组长,集中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破产事务工作。厦门市政府、厦门中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统筹综合协调,设立破产事务办理专窗和专管员负责具体事务办理。
协调联动实质化
实行组长办公会和专题协调会常态化工作运行机制,重点研究解决破产处置工作全局性、整体性问题,共商相关难点堵点及局部性联动事项。
工作专班正式揭牌当天,即召开第一次组长办公会,通过有关起草组长办公会及专题协调会工作规则、召开专管员培训会、设立办理破产事务专窗、建立常态化绩效考核办法等事项。与市政府联合出台 《关于厦门市创新破产府院协同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的实施意见》,逐步解决管理人依法履职、财产接管与处置、债权人利益保护、涉税事务办理、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简易注销办理等众多长期困扰破产审判的问题。
风险化解实质化
常态化对接相关政府部门,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预警研判,针对近年来存在涉诉、涉执行案件数量多、标的金额高等情形的企业,建立风险清单和名册,加强协同联动。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或者涉及群体性纠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等案件,与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提前建立预案,防范进入破产程序后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依法妥善处理面临的相关问题。
改革创新实质化
进一步完善破产相关配套机制建设,畅通管理人依法履职的良好外部环境,促进破产审判专业化、规范化。结合厦门实际,推动开展个人破产、跨境破产等重大改革创新试点任务落地落实,为经营、投资失败“诚实而不幸”的企业家解决债务困境;探索建立涉港破产协助最优路径,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厦门样本”。
这些年
我们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全面提升办理破产质效
充分发挥府院联动的整体效应和协同效应,2023年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805件,累计化解债务 317.54亿元,处置盘活破产企业财产22.81亿元,盘活释放土地房产 45.69万平方米。
其中,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打造福建省首个破产企业信息公示机制。截止2023年12月底,已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破产企业信息公示”模块中自动公示破产企业信息 4250余条,通过对破产程序启动、程序种类、程序切换、程序终止等重要信息的全面公示,实现破产流程和信息全公开。
同时,管理人可以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容E查”网上综合查询服务平台免费申请查询有关破产企业登记档案,实现企业档案查询电子化、自助办、绿色查。
显著降低办理破产成本
运用司法链技术、研发首个全外网“破产案件智能辅助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法院、企业、管理人、债权人、金融机构等多方联动主体远程协作共享机制,实现办理破产事务“一趟都不用跑,一分也不用花”。
通过全国首个破产公共事务中心,集聚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方资源,截止2023年12月底,已无偿提供咨询指引 1000余人次,协调和解破产案件235件,化解债权金额1503.88万元,安置职工 530人,引导2家上市公司、1家退市公司、2家房地产企业开展预重整,协调到位破产重整并购融资1.2亿余元。
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全国首创将简易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集中打包招标,大大减少破产援助资金的实际支出,截止2023年12月底,已累计使用破产援助资金 708.12万元,为961个“无产可破”案件支付相关费用。
持续优化办理破产便利
将破产领域相关事项所涉及的32家行政部门、区级政府和产业园区领导纳为工作专班成员,明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并结合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中“办理破产”项下“府院联动”指标的相关要求,建立常态考评机制。
完善管理人履职保障,畅通管理人依法调查、接管、管理和处分破产企业财产等履职便利。例如,与市税务局共同制定推进办理涉税事项便利化意见,优化涉税办理流程。截止2023年12月底,已为 465家破产企业提供涉税便利化协作,依法减免相关税费396万余元。
近年来,营商环境考评中,厦门“办理破产”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一,并作为全省唯一入选城市进入“全国标杆”行列,助力厦门市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现营商环境优化新飞跃。
下一步,厦门中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深化破产事务工作专班运行机制,加强同相关政府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破产事务工作专班的实质化运行及实施意见的落地见效,促进破产审判效能转化,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厦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供稿:清算与破产庭
编辑:张芯雅
校对:汪林辉
责编:王惠传
审核:安海涛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