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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吕晓东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吕晓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吕晓东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永康支行副行长、行长,农行金华分行副行长、行长,农行杭州分行副行长,农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农行永康支行行长,农行金华分行副行长、行长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