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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 孙满桃)近年来,洗钱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不断增强,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为加大对洗钱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国际合作,我国多次以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对洗钱罪进行修订、完善。
记者今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以来,北京法院审结的洗钱罪案件的总体数量稳中有升、数量偏低,与庞大的上游犯罪数量形成明显反差。
2021年以来(截至2023年10月31日),北京法院共审结一审洗钱罪案件40件44人,其中自洗钱案8件,他洗钱案32件,审结二审案件1件。其中2021年审结13件,2022年审结12件,2023年前10个月审结15件。
从统计数据来看,虽然洗钱罪案件近三年来呈增长态势(2020年仅2件),但总体数量偏低,与庞大的7类上游犯罪的数量不成比例。
另外,洗钱罪被告人主体特征明显年轻化、职业化、专业化,文化程度普遍较高。
根据统计,从被告人主体看,呈现出年轻化特征,年龄在40岁以下的占6成(26人),年龄最大的70岁,最小的24岁。从文化程度看,大专以上的被告人占6成,且一例上游犯罪为贪污贿赂案件的洗钱行为人文化程度为博士。从职业看,半数以上洗钱行为人系国企、公司高管或员工(上游犯罪为贪污贿赂犯罪或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6起案件中涉案公司从事投资相关业务,另有6起案件涉案公司系科技公司,洗钱行为人作为投资、信息网络领域从业人员,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渠道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实施复杂的交易活动掩饰犯罪行为;无业人员比例占1/4左右,且涉及上游犯罪类型多样;案件中洗钱行为人中有前科的8起9人,其中4起案件的前科罪名与洗钱罪上游犯罪(贪污贿赂、金融犯罪)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