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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占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基层治则国治。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底座,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工程。重视基层基础,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司法如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助推乡土社会走向中国式现代化,一直以来是“中国之治”的一个实践难题。
在以农为本的传统中国,皇权不下县,通过士绅、宗族和老人等精英群体实施乡村自治,礼法合一的秩序观和德主刑辅的治理格局,支配乡土中国数千年。一旦发生纠纷,民间调解或官府调解常常成为首选方式,提倡“贵和持中”“礼之用,和为贵”,着眼于“政通人和”的社会治理宏愿,“息诉”“止讼”成为乡村治理主要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为权利而斗争”的观念日渐盛行,泛化司法裁判在解决纠纷中的适用,导致解纷制度系统“营养不良”,呈现出法院冲在前面、一枝独秀的“跛脚鸭”式发展样态。司法作为国家力量,在这“天高皇帝远”的熟人社会,权威颇受“亲亲相隐”关系挑战,加之司法资源紧缺,难免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
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的乡村秩序重建,不仅需要国家力量的稳定协调,也需要发掘乡村社会传统和秩序。2018年,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在上田村建设了首个“微法庭”,创新运用法治化方式和数字化手段,聚集法治及其本土解纷资源,融入基层治理实践。2021年6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经深入调研论证,在总结杭州“微法庭”、丽水“共享法庭”等地实践探索基础上,积极推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健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全省,力争把共享法庭打造成“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阵地”,打造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
共享法庭以数字化平台为依托,以实体化场所为支点,“不增编、不建房”“一根网线一块屏”,种法在乡,让司法服务有效延伸到镇街、村社等社会治理的最末端,形成了涵盖镇街、村社、网格、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的城乡司法服务新格局。目前,在浙江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和大力推动下,全省已建成共享法庭2.7万个,覆盖100%的镇街、98%以上的村社,指导调解40万次,化解矛盾纠纷30.8万件,纠纷就地化解率76%,普法宣传9.5万场464万余人次。助推基层治理的成效日益彰显,群众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展现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任何一种现代文明的背后,都有契合其气质的法治文化氛围。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其法治,在规模宏大、变动急剧的社会转型中,正式的法律知识、信条与比较稳定的习惯、社会道德共识存有不少冲突,社会法律共识和道德共识正在重新凝聚和形成。共享法庭作为法治存在物,不只是群众身边的“纠纷解决机构”,更是他们身边的“最小法治单元”,是基层法治力量的聚合,变“送法下乡”为“种法进乡”,正在激活基层治理“一池春水”,培养着一批批乡村“法治带头人”,规训着情理法融为一体的乡规民约,构建着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基础,增强司法公信、强化法治共识,实现法治文化“共同富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享法庭不是一个机构,而是一个机制,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了党委领导的政治优势,有效融合了“法庭”特色与“共享”理念、“法治”元素与“共治”协同。一方面,共享法庭是人民法院主动参与服务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保障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工程,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法院力量、展现法院担当;另一方面,共享要求双向赋能、多跨应用,做到平台共建、成果共享,在全省形成党委牵头、法院主推、司法行政等部门支持配合、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法治工作大格局。
今年恰逢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也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浦江经验”20周年,深入研究共享法庭工作,深化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很有必要。作为共享法庭的亲历者和实践者,我在以极大热情投身于这项具有开拓性的基层治理现代化变革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实务人员追问“共享法庭共享的是什么”,专家学者讨论“什么是共享法庭,共享法庭将走向何方”,如此丝竹乱耳中逐步感受到,注重科学方法、统一话语体系是共享法庭顺利健康发展并取得更大效益的重要保证。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如果将基层治理法治化比作过河,我们就不能只盯着河对岸,而不重视过河的桥和船。而桥和船正是从过河的实践和有关实践的理论总结中被提炼出来并被不断加以完善的。本书旨在对共享法庭及其运行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期冀通过形成更加成熟的话语体系和工作体系,进而促进治理法治化共同体建设,构建一种基层法治和社会生活所必须的共识,为共享法庭实务工作者提供可供参照的实践性范本和理论支持。如果专家学者在钻研理论的同时,愿意从新时代中国的社会变革和法治建设实践中获得更多滋养,期盼本书有所助益。这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共生共长的根,是最贴近、最可及也最为丰富、独特的本土资源。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共享法庭品牌知名度、社会影响力、群众认可度不断提升,建设成效正在凸显、经验正在集聚。在未来,理论与实践一旦深化互动,必将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实践的蓬勃向上,加快共享法庭机制的实效升级,推动更多要素和力量在共享法庭上集聚,以共享法庭这个“小支点”去撬动基层治理这个“大杠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基层社会长治久安筑牢法治基石,书写“中国之治”更加绚丽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