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正在阅读:长短视频侵权之诉何解
首页> 法治频道> 知识产权 > 正文

长短视频侵权之诉何解

来源:法治日报2023-07-20 09:32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

  某网络技术公司经合法授权取得了某影视剧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发现,某平台视频账号将该涉案影视剧的剧情剪辑为122段10分钟以内的短视频进行传播,其内容涵盖了涉案影视剧的主要剧情,吸引了大量流量和关注。

  某网络技术公司认为,该账号的传播行为未取得其合法授权,同时因该账号拥有庞大的粉丝群,其传播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遂将该账号的运营方某信息技术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被告某信息技术公司表示,某网络技术公司的版权存在瑕疵,对其授权文件的合法性不予认可,并且涉案短视频的点击量较低,未给对方造成巨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某网络技术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获得了涉案影视剧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某信息技术公司将涉案影视剧“切条”上传至视频平台后,公众可以搜索到并按需点播涉案作品,因此某信息技术公司已侵犯了某网络技术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判决某信息技术公司赔偿某网络技术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及合理支出7000元,并停止在平台账号中提供涉案影视剧的网络传播服务。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副庭长朱阁表示,在短视频引发的众多利益纠纷中,最引人注目的即是长视频平台与短视频平台在“短视频二次创作”问题上的侵权之争。

  从案件诉争情况来看,以短视频对长视频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增加了独创性表达为标准,可以将短视频的被诉行为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未增加独创性表达的简单复制传播行为,常见的如“搬运”“切条”等;另一类是增加独创性表达的二次创作行为,常见的如解说、影评、戏仿等。通过前者行为,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因此该行为构成对于长视频的“交互式”传播,侵害的是长视频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后者行为则有所不同,后者还可能涉及侵害作品的改编权。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即属于前者。原告将被告享有权利的长视频切分为时间较短的若干条短视频,尽管总计时长仅为作品总时长的五分之一左右,但是已经涵盖了长视频的主要内容,可以构成对长视频的实质性替代。考虑到此项特殊的侵权情节,法院在认定被告的赔偿额时,参照了侵权人完整使用权利作品情节中的赔偿额,将被告的赔偿额酌情提高。

  除案涉的“切条”行为,“几分钟带你看一部电影”也是常见的短视频对于长视频的使用方式之一,此种行为如果在创作的过程中增加了短视频创作者的独创性表达,形成了新的作品,在未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属于侵害长视频改编权的典型行为。

  那么,是否所有利用长视频进行短视频创作的行为均构成侵权呢?朱阁说,在短视频中对长视频的使用行为构成“适当引用”的情形下,短视频创作者使用长视频就属于合理使用,无需承担侵权责任。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短视频合理使用的认定除了需要符合“适当引用”的情形外,还需要满足“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和“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要求。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理使用的判断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法官往往需要结合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认定:被引用的作品是否已经发表;引用目的是否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被引用的内容在被诉侵权作品中所占的比例是否适当;引用行为是否影响被引用作品的正常使用或者损害其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朱阁认为,如果不对短视频侵权乱象加以规制,那么短视频产业自身的发展也会反受其害,最终影响版权产业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在规制短视频侵权行为时,必须以审慎包容的态度引导产业发展,使得长短视频侵权之诉背后的利益之争得到平衡,在此过程中既要保护长视频权利人的法定利益,也要为短视频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

  (本报记者 张雪泓 本报通讯员 毛春联 整理)  

[ 责编:孙满桃 ]
阅读剩余全文(

相关阅读

您此时的心情

光明云投
新闻表情排行 /
  • 开心
     
    0
  • 难过
     
    0
  • 点赞
     
    0
  • 飘过
     
    0

视觉焦点

  • 全国第十二届残运会暨第九届特奥会闭幕

  • “冰城”大雪人亮相

独家策划

推荐阅读
长途出行,电动汽车、充电桩随处可见;冬天取暖,不再以烧煤为主,而转为电采暖……今天,我们身边用能电气化的场景愈发常见。
2025-12-16 10:13
记者从2026中国信通院深度观察报告会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国6G发展处于愿景需求定义清晰、技术突破初见成效、标准研究全面启动的关键阶段。
2025-12-16 10:06
相较西方国家而言,中国现代科研体系起步较晚,直至改革开放后才重建硕博制度,科研力量逐步壮大。(作者系中国科学院院士,本报记者冯丽妃据其在新疆科普专家报告团活动中的发言整理)  《中国科学报》 (2025-12-16 第1版 要闻)
2025-12-16 10:02
种子休眠是指种子在适宜发芽的条件下仍“按兵不动”,直到环境真正安全才“启动”发芽,是农作物在驯化过程中被深刻改造的关键性状之一。研究发现,一个名为MKK3的基因通过“拷贝数+激酶活性”双轮驱动,塑造了大麦在全球不同气候区的休眠节律。
2025-12-16 09:58
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正推动畜牧业形成从养殖到消费的全程数字化溯源体系,提升整体协同效率,创造产业协同新价值。推动数字技术与畜牧业深度融合,有赖于构建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长效机制。
2025-12-16 09:55
作为国际上首个建成的新一代超大规模、超高精度的中微子实验装置,这里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细数这一年,更多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并落地应用场景,创新“势能”向经济“动能”不断转化。
2025-12-16 09:52
深海、极地,这两个词给普通人带来的是神秘又浪漫的感觉。但对于一线科研人员来说,却意味着枯燥与艰辛:在狭小的潜水器球舱里工作9个小时,为了工作甚至不敢多喝水;在零下十几摄氏度的后甲板上作业,海风吹在脸上如刀割般疼痛;在高达13级的风暴中,晕船到无法站立……
2025-12-15 09:56
12月12日中午,在北京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会议室内,研究员刘继峰、王亚楠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教授黄样、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雷卫华等正在聚焦1.2亿光年外的一场“宇宙风暴”—— 一颗恒星被超大质量黑洞撕裂,残骸形成炽热的吸积盘,并驱动喷流同步摆动。
2025-12-15 09:53
 研究团队通过分析271个沉积物样本和86个岩芯的高分辨率记录,构建了迄今为止最完整的南极沿岸冰间湖沉积物数据库,并量化了其碳储存效率。
2025-12-15 09:48
14日从中国海油获悉,随着亚洲第一深水导管架平台“海基二号”最后一口生产井投用,我国首个深水油田——流花油田二次开发项目实现全面投产,标志着我国在深水复杂油藏开发领域实现重大跨越。
2025-12-15 09:47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便有利于我们敏锐地捕捉到技术链中的薄弱环节。
2025-12-15 09:44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由中央网信办主办的2025中国正能量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12日启动。
2025-12-12 13:08
记者11日从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卫星创新院”)获悉,轻舟货运飞船初样件已完成多项关键技术验证,进入整体测试阶段。
2025-12-12 09:55
近日,中国石油大庆古龙陆相页岩油国家级示范区年产量突破100万吨,实现页岩油规模化效益开采。
2025-12-12 09:50
2026年1月1日起,我国将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
2025-12-12 09:48
11日,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银河画卷”(MWISP)巡天计划(以下简称“巡天计划”)正式向全球公开首批毫米波分子谱线观测数据。
2025-12-12 09:47
截至12月9日24时,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以下简称“疆电入渝”工程)自今年6月10日投运以来,累计外送电量已达101.2亿千瓦时。
2025-12-12 09:45
加快培育壮大数据产业,以区域协同数智化发展带动数据产业集群、数字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以兼顾标准互认、质量保障和安全可信的制度体系,护航数据产品服务流通交易、变现增值。数字经济具有数据资源依赖度高、技术知识人才密集、高融合渗透性及行业覆盖面广等特点。
2025-12-11 10:16
光明日报西宁12月10日电 记者万玛加、王雯静日前从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获悉,青海电力交易中心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吉林电力交易中心“三网”联动,共同达成跨省跨区中长期外送电力交易,交易电量自12月8日起执行至31日止,累计交易电量1876万千瓦时。
2025-12-11 10:15
2020年12月,科技部在苏州高新区等13家国家高新区启动首批试点,探索实施“创新积分制”,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量化评价,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支持科技创新。联动实施“创新积分制”和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累计向21家银行推荐超过17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签订贷款合同超2900亿元……
2025-12-11 10:15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