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正在阅读:长短视频侵权之诉何解
首页> 法治频道> 知识产权 > 正文

长短视频侵权之诉何解

来源:法治日报2023-07-20 09:32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

  某网络技术公司经合法授权取得了某影视剧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发现,某平台视频账号将该涉案影视剧的剧情剪辑为122段10分钟以内的短视频进行传播,其内容涵盖了涉案影视剧的主要剧情,吸引了大量流量和关注。

  某网络技术公司认为,该账号的传播行为未取得其合法授权,同时因该账号拥有庞大的粉丝群,其传播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遂将该账号的运营方某信息技术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被告某信息技术公司表示,某网络技术公司的版权存在瑕疵,对其授权文件的合法性不予认可,并且涉案短视频的点击量较低,未给对方造成巨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某网络技术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获得了涉案影视剧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某信息技术公司将涉案影视剧“切条”上传至视频平台后,公众可以搜索到并按需点播涉案作品,因此某信息技术公司已侵犯了某网络技术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判决某信息技术公司赔偿某网络技术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及合理支出7000元,并停止在平台账号中提供涉案影视剧的网络传播服务。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副庭长朱阁表示,在短视频引发的众多利益纠纷中,最引人注目的即是长视频平台与短视频平台在“短视频二次创作”问题上的侵权之争。

  从案件诉争情况来看,以短视频对长视频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增加了独创性表达为标准,可以将短视频的被诉行为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未增加独创性表达的简单复制传播行为,常见的如“搬运”“切条”等;另一类是增加独创性表达的二次创作行为,常见的如解说、影评、戏仿等。通过前者行为,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因此该行为构成对于长视频的“交互式”传播,侵害的是长视频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后者行为则有所不同,后者还可能涉及侵害作品的改编权。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即属于前者。原告将被告享有权利的长视频切分为时间较短的若干条短视频,尽管总计时长仅为作品总时长的五分之一左右,但是已经涵盖了长视频的主要内容,可以构成对长视频的实质性替代。考虑到此项特殊的侵权情节,法院在认定被告的赔偿额时,参照了侵权人完整使用权利作品情节中的赔偿额,将被告的赔偿额酌情提高。

  除案涉的“切条”行为,“几分钟带你看一部电影”也是常见的短视频对于长视频的使用方式之一,此种行为如果在创作的过程中增加了短视频创作者的独创性表达,形成了新的作品,在未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属于侵害长视频改编权的典型行为。

  那么,是否所有利用长视频进行短视频创作的行为均构成侵权呢?朱阁说,在短视频中对长视频的使用行为构成“适当引用”的情形下,短视频创作者使用长视频就属于合理使用,无需承担侵权责任。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短视频合理使用的认定除了需要符合“适当引用”的情形外,还需要满足“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和“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要求。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理使用的判断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法官往往需要结合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认定:被引用的作品是否已经发表;引用目的是否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被引用的内容在被诉侵权作品中所占的比例是否适当;引用行为是否影响被引用作品的正常使用或者损害其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朱阁认为,如果不对短视频侵权乱象加以规制,那么短视频产业自身的发展也会反受其害,最终影响版权产业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在规制短视频侵权行为时,必须以审慎包容的态度引导产业发展,使得长短视频侵权之诉背后的利益之争得到平衡,在此过程中既要保护长视频权利人的法定利益,也要为短视频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

  (本报记者 张雪泓 本报通讯员 毛春联 整理)  

[ 责编:孙满桃 ]
阅读剩余全文(

相关阅读

您此时的心情

光明云投
新闻表情排行 /
  • 开心
     
    0
  • 难过
     
    0
  • 点赞
     
    0
  • 飘过
     
    0

视觉焦点

  • 2025中国新媒体大会在湖南长沙开幕

  • 全国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在京举行

独家策划

推荐阅读
我国在4个国家开展6处文物古迹保护修复,49项中外联合考古项目涉及28个国家和地区,用实际行动践行全球文明倡议、不断丰富世界文明百花园。
2025-11-13 07:07
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的2025世界动力电池大会12日在宜宾市开幕。
2025-11-13 04:55
据估算,太阳每秒钟释放的能量,可供全人类使用约70万年。模拟太阳来产生无尽的清洁能源,也因此成为人类的“终极能源梦想”。
2025-11-13 04:55
日前,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智能机械研究所、中科合肥智能育种加速器创新研究院联合发布重要成果:全链条机器人育种家“小海”与“海霸设施”小麦快速育种商业化服务平台同步启动,标志着我国在智能育种装备与工程化应用上取得关键突破。
2025-11-13 04:55
日前,记者从全球规模最大的恐龙蛋化石遗址——湖北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悉,数字化档案建设团队正为库藏的每一枚较完整恐龙蛋化石,赋予由“保护区名称—化石产地名称—库藏箱编号—标本编号”构成的唯一“身份证ID”。这标志着该保护区首次实现恐龙蛋化石专属标识管理。
2025-11-13 04:55
困扰无数人的睡眠问题,终于有一部纪录片说清楚了!
2025-11-13 08:55
国家卫生健康委百万减残工程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院校长吉训明介绍,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成立减残工程专委会,8个省份正在积极推进。
2025-11-12 07:24
2025年是中国科学院院士、我国理论物理学奠基人、“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彭桓武诞辰110周年。
2025-11-12 07:23
由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牵头,联合国内外多家科研机构组成的研究团队,通过对现存及灭绝长臂猿的大规模基因组测序与比较分析,系统阐明了长臂猿科的演化历程、种群动态及其标志性长臂表型的遗传基础,为全球长臂猿的保护行动提供了新的科学见解,相关研究成果日前发表于国际学术期刊《细胞》。
2025-11-12 05:10
11月11日,长征八号甲遥五运载火箭在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成功实施转运,计划择期发射。
2025-11-12 05:10
近日,中核集团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主导建设的量子放射性计量实验室及电离辐射计量级设备“一线多用”产研平台正式投入运行,成功填补我国在低温量子磁量热计领域的空白。
2025-11-12 05:10
在数据管理与使用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实行物流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开展数据授权运营,扩大路网、轨迹、企业、人员等关键数据供给。
2025-11-11 10:03
中国科协日前发布的《中国科技期刊发展蓝皮书(2025)》显示,我国科技期刊总量持续增加,从2023年的5211种提升至2024年的5325种,整体影响力稳步提升。
2025-11-11 10:04
空天地一体化网络作为国家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设施,其战略意义远超普通通信技术范畴,它不仅是我国实现信息全球覆盖、自主创新的必由之路,更是在数字时代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布局。
2025-11-11 10:02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不是考验瞬间爆发力的短跑,而是需要长期持久力的马拉松。 在课程体系搭建上,北航实验学校打造了“五级阶梯式”科技创新人才贯通培养课程群,实现从基础普及到进阶的无缝衔接。
2025-11-11 10:00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2025-11-11 09:50
11月9日,国航C919重飞“两航起义”航线主题航班从香港飞抵天津,重温76年前“两航起义”的北飞航程,致敬“两航起义”爱国壮举。“两航”后代陈绍曾介绍,76年前,“两航起义”飞行员从香港驾驶12架飞机飞抵北京、天津,建设新中国民航事业。
2025-11-10 10:10
“超级细菌”指那些对多种抗生素具有耐药性的细菌。研究人员在一种常用药物的生产流程中意外发现一种很有前景的强效抗生素,能够杀死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超级细菌”。
2025-11-10 10:09
11月9日,2025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在浙江乌镇闭幕。世界互联网大会秘书长任贤良用“聚焦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关注创新发展热点议题”“不断擦亮峰会品牌”“持续贡献智慧力量”概括了本届峰会的特点。
2025-11-10 10:08
使用供暖设备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起来看!
2025-11-10 10:17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