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正在阅读:长短视频侵权之诉何解
首页> 法治频道> 知识产权 > 正文

长短视频侵权之诉何解

来源:法治日报2023-07-20 09:32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

  某网络技术公司经合法授权取得了某影视剧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发现,某平台视频账号将该涉案影视剧的剧情剪辑为122段10分钟以内的短视频进行传播,其内容涵盖了涉案影视剧的主要剧情,吸引了大量流量和关注。

  某网络技术公司认为,该账号的传播行为未取得其合法授权,同时因该账号拥有庞大的粉丝群,其传播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遂将该账号的运营方某信息技术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被告某信息技术公司表示,某网络技术公司的版权存在瑕疵,对其授权文件的合法性不予认可,并且涉案短视频的点击量较低,未给对方造成巨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某网络技术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获得了涉案影视剧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某信息技术公司将涉案影视剧“切条”上传至视频平台后,公众可以搜索到并按需点播涉案作品,因此某信息技术公司已侵犯了某网络技术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判决某信息技术公司赔偿某网络技术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及合理支出7000元,并停止在平台账号中提供涉案影视剧的网络传播服务。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副庭长朱阁表示,在短视频引发的众多利益纠纷中,最引人注目的即是长视频平台与短视频平台在“短视频二次创作”问题上的侵权之争。

  从案件诉争情况来看,以短视频对长视频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增加了独创性表达为标准,可以将短视频的被诉行为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未增加独创性表达的简单复制传播行为,常见的如“搬运”“切条”等;另一类是增加独创性表达的二次创作行为,常见的如解说、影评、戏仿等。通过前者行为,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因此该行为构成对于长视频的“交互式”传播,侵害的是长视频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后者行为则有所不同,后者还可能涉及侵害作品的改编权。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即属于前者。原告将被告享有权利的长视频切分为时间较短的若干条短视频,尽管总计时长仅为作品总时长的五分之一左右,但是已经涵盖了长视频的主要内容,可以构成对长视频的实质性替代。考虑到此项特殊的侵权情节,法院在认定被告的赔偿额时,参照了侵权人完整使用权利作品情节中的赔偿额,将被告的赔偿额酌情提高。

  除案涉的“切条”行为,“几分钟带你看一部电影”也是常见的短视频对于长视频的使用方式之一,此种行为如果在创作的过程中增加了短视频创作者的独创性表达,形成了新的作品,在未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属于侵害长视频改编权的典型行为。

  那么,是否所有利用长视频进行短视频创作的行为均构成侵权呢?朱阁说,在短视频中对长视频的使用行为构成“适当引用”的情形下,短视频创作者使用长视频就属于合理使用,无需承担侵权责任。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短视频合理使用的认定除了需要符合“适当引用”的情形外,还需要满足“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和“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要求。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理使用的判断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法官往往需要结合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认定:被引用的作品是否已经发表;引用目的是否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被引用的内容在被诉侵权作品中所占的比例是否适当;引用行为是否影响被引用作品的正常使用或者损害其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朱阁认为,如果不对短视频侵权乱象加以规制,那么短视频产业自身的发展也会反受其害,最终影响版权产业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在规制短视频侵权行为时,必须以审慎包容的态度引导产业发展,使得长短视频侵权之诉背后的利益之争得到平衡,在此过程中既要保护长视频权利人的法定利益,也要为短视频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

  (本报记者 张雪泓 本报通讯员 毛春联 整理)  

[ 责编:孙满桃 ]
阅读剩余全文(

相关阅读

您此时的心情

光明云投
新闻表情排行 /
  • 开心
     
    0
  • 难过
     
    0
  • 点赞
     
    0
  • 飘过
     
    0

视觉焦点

  • 云南多条高速公路正式通车运行

  • 烧脑又好玩 智能益智玩具迎来“春天”

独家策划

推荐阅读
当日,石景山区AI for Science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由枫清科技携手火山引擎联合打造,以AI驱动科研机构与企业的科研效率革新,降低科研门槛。
2025-12-27 20:21
记者25日从国防科技大学获悉,该校磁浮团队近日在磁悬浮试验中,成功在两秒内将吨级试验车加速至700公里/小时。测试速度打破了同类型平台全球纪录,成为全球最快的超导电动磁悬浮试验速度。
2025-12-26 10:08
12月24日,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载人潜水器与海上作业母船”用户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披露:我国“深海勇士”号、“奋斗者”号、“蛟龙”号三大载人潜水器全年完成314次深潜,累计下潜总量达1746次,2026年将向2000次目标稳步迈进。
2025-12-26 10:05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首批重大非共识项目遴选会议,标志着重大非共识项目正式启动试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深入实施并持续优化重大非共识项目遴选机制,引导广大科研人员聚焦高水平原创性科研工作狠下功夫。
2025-12-26 09:59
其实,流感和普通感冒不是一回事,用药自然不能一概而论。流感一来往往会发高烧(体温39—40摄氏度),浑身肌肉酸痛、没力气,症状重;普通感冒多是鼻塞、流鼻涕、喉咙痛,发烧也多是低热,症状轻。
2025-12-26 09:58
一项近日发表于《科学》的研究指出,像ChatGPT 这样的人工智能(AI)工具正在大幅增加论文产量。此类文本数量的不断增加,使同行评议、资金决策和科研监督变得复杂,因为越来越难区分有意义的研究成果和低价值的内容。
2025-12-26 09:56
传统探查手段在如此深的地下几乎“失明”,无法精准捕捉地质特征。这项工程的成功实施,填补了我国超深埋输水隧洞注浆治理技术的空白,标志着我国在深埋地下工程地质探查与注浆治理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025-12-25 09:42
24日上午,随着最后一方混凝土浇筑完成,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二期工程——青龙门特大桥双主塔成功封顶。青龙门特大桥位于浙江舟山,横跨青龙门水道,连接宁波梅山岛与舟山佛渡岛。
2025-12-25 09:45
24日,我国最大超深凝析气田——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博孜—大北气田天然气年产量突破100亿立方米,生产凝析油91.89万吨。为攻克上述难题,塔里木油田持续攻关,推动气田开发实现从深层向超深层、从高压向超高压、从优质储层向复杂储层的三大跨越。
2025-12-25 09:44
前不久,“科学家预测恐龙复活有望实现”的话题冲上热搜,引起舆论关注。
2025-12-25 10:20
一项研究显示,科学家发现新物种的速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快——每年发现的新物种超过1.6万个,并且这一趋势没有放缓的迹象。除了医学,许多物种的适应特性还可以启发人类的发明创造,例如模仿壁虎垂直爬墙的“超强黏附”脚的材料。
2025-12-25 09:47
”这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原副院长高为炳生前在自述中留下的一句话。而在高为炳的学生看来,他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取得那么多成绩,根源就在于几十年的厚积薄发。
2025-12-25 09:46
昆虫性信息素相当于昆虫之间的“气味语言”,具有靶向性强、用量少、对环境友好等优点,是当前绿色植保的重要策略之一。
2025-12-24 10:05
作为中国科学院“十四五”重大项目之一,2022年7月27日,由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力学所)抓总研制的“力箭一号”火箭首飞成功。
2025-12-24 09:59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国科大)教授潘建伟、朱晓波、彭承志和副教授陈福升等基于超导量子处理器“祖冲之3.2号”,在码距为7的表面码上实现了低于纠错阈值的量子纠错,演示了逻辑错误率随码距增加而显著下降。
2025-12-24 09:58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展报告(2025年)》。
2025-12-24 09:57
国家能源局23日发布11月全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数据。
2025-12-24 09:57
我国自主设计建造的全球首制甲醇双燃料动力智能超大型油轮“凯拓”轮22日在辽宁大连成功交付。
2025-12-23 09:54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副研究员方光宗、研究员潘秀莲团队在乙炔氢氯化制氯乙烯研究领域取得新进展。
2025-12-23 09:53
《自然》杂志网站12月18日刊发文章,展望了2026年值得关注的科学事件,涉及人工智能(AI)、基因编辑和太空探索等多个领域。中国计划于2026年发射嫦娥七号探测器,目标是在布满岩石与陨石坑、着陆难度极大的月球南极附近着陆。
2025-12-23 09:52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