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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陈畅)3月28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当前农村建房关联案件审理情况及相关便民举措。
通州法院法官在审理相关案件中发现,农村建房普遍存在仅口头约定施工内容,未签订书面施工合同的现象,部分书面合同中也常在施工内容、房屋质量、违约责任等必要条款内容上表述不清,容易导致后期维权困难。为积极推动辖区村域治理,通州法院打造了覆盖至村居的一站式解纷网络,2020年以来就农村建房关联案件先后开展了120余次巡回审判,为300余名当事人就地解决纠纷。
据通州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石彦孝介绍,在农村由于特定区域民俗习惯广泛存在,需要法院在个案审理中综合考量相关案件事实、平衡情理与法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农村建房纠纷当事人证据意识相对薄弱,普通不重视书面施工合同的签订,导致法院在后期认定事实困难。在农村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审理焦点主要集中在工程质量问题,从法律程序上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工程质量,但实践中因此类鉴定机构少、鉴定难度大、鉴定费用高等问题,让一些村民不愿意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房屋质量,给案件审理和矛盾化解带来了诸多困难。
为妥善处理农村建房关联案件,通州法院组建速裁审判团队和专业化审判团队,充分发挥调解员和专业审判团队各自优势,推动农村建房涉所有权确认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实质性化解,并通过适时适度的法律释明和举证指导,帮助当事人建立对诉讼结果的合理预期,强化答疑解释和判后答疑解惑,将事理法理说透彻,使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确保农村建房关联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通州法院在全区22个街道乡镇设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形成四级解纷网络,将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延伸到群众身边,并就农村建房中相关问题的纠纷与相关镇党委、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