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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桑基鱼塘何以重生
——“聚焦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系列报道”之一
我国自古就是农业大国,有近万年的农耕史,在“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传统劳作节奏中,留下了众多历史悠久、荫庇今人的农业文化遗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类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璀璨的农耕文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探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的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农业文化遗产,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助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10月27日起,《检察日报·公益周刊》特别推出“聚焦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系列报道”,讲述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江苏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和内蒙古阿鲁科尔沁草原游牧系统背后的检察故事。
鱼米乡,水成网,两岸青青万株桑。
金秋十月,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西部的湖州桑基鱼塘系统,因即将在10月27日、28日召开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周年纪念活动,再次引起世人关注。
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湖州桑基鱼塘系统,现存有6万亩桑地和15万亩鱼塘,是中国传统桑基鱼塘系统最大、最集中且保留最完整的区域。2018年4月,湖州桑基鱼塘系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一方方桑基鱼塘犹如碧玉打磨的明镜,映照着天光云影。鱼塘旁的阡陌小道上,成排的桑树郁郁葱葱,鱼塘里不时有鱼儿跃出水面。虽是深秋,鱼塘仍生机盎然。
“来参观的人越来越多,这里也越来越热闹,没想到桑基鱼塘又变成宝贝啦!”居住在桑基鱼塘保护区蚬壳湾的沈奶奶看着络绎不绝的游客,脸上笑开了花。
1
桑基鱼塘
遭遇保护和发展“两难”
何谓桑基鱼塘?湖州先民们因地制宜,将洼地深挖为鱼塘,挖出来的泥土堆砌在鱼塘四周形成塘基,再在塘基种上桑树,用桑叶养蚕,将蚕沙倒入鱼塘养鱼。每到冬季鱼塘清淤,夹杂着鱼粪的淤泥又被堆到塘基上培育桑树。
时光推移,“塘基种桑、桑叶喂蚕、蚕沙养鱼、鱼粪肥塘、塘泥壅桑”的桑基鱼塘生态模式得以形成和发展,造就了种桑和养鱼相辅相成、桑地和池塘相连相倚的江南水乡典型的桑基鱼塘生态农业景观,并形成丰富多彩的蚕桑文化。
“两利俱全,十倍禾稼”,曾经为当地百姓带来可观经济收益的桑基鱼塘,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却逐渐沉寂。“年轻人都进城务工了,别说在鱼塘养鱼了,村里有时候一天都见不到一个人影。”李大伯在南浔区和孚镇荻港村住了半辈子,说起十几年前村里的景象,他连连摇头。
2500年前的农业生态“活化石”日渐萧条,如今只剩下“鱼塘像盘子,塘埂像筷子”的传统风貌,功能已经退化。先民的智慧怎能就此隐没?
2013年,原农业部在全国各地开展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湖州桑基鱼塘因其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独特的农业产品、丰富的生物资源、完善的知识技术体系以及较高的美学和文化价值,走进人们视野。随后,湖州市出台《湖州市桑基鱼塘保护区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规定县区人民政府,有关乡镇、村应加强教育指导工作,防止在桑基鱼塘保护区范围内从事开垦、取土和桑基鱼塘改种其他作物等破坏桑基鱼塘资源行为。
但是,桑基鱼塘的保护并不乐观,《管理办法》的落实有待加强。
2020年4月,南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冯彩剑在办理荻港古村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与古村一河之隔的桑基鱼塘内,桑地种上了蔬菜,桑树老化、缺枝严重,鱼塘水质浑浊。
冯彩剑从村头走到村尾,和村民一一攀谈,得知部分鱼塘养殖户为获得最大经济效益,悄悄扩大鱼塘面积,高密度放养和大量投放饵料饲养鱼苗,导致水体富营养化,鱼塘生态环境被破坏。还有的村民甚至砍掉桑树,腾出土地来种植蔬菜。
“这些情况我们也了解,镇上已经对核心保护区的1007亩桑基鱼塘进行修复,将保护区内的346座坟墓全部搬迁,对已坍塌鱼塘进行整修、清淤、护坡,在原老桑地补种桑苗10万余棵。”和孚镇党委书记潘雪祥向冯彩剑坦言,镇政府确实也下了大力气修复桑基鱼塘。但是,由于水产效益高于养蚕效益,村民们普遍重养鱼、轻养蚕,甚至有的鱼塘租户为追求经济效益,不断扩大鱼塘面积,缩小桑基面积,导致基塘比例失调。
要维护好桑基鱼塘的自然风貌,就要杜绝养殖户不计后果的放养行为。但不让他们投放大量鱼苗,刚过上的好日子就要打折扣。对此,村民们显然不买账。
如何才能让农业文化遗产焕发生机,在保护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让百姓生活得到实实在在的改善?检察官们犯了难。
2
传统农业生产模式
日渐“翻新”
2020年5月,南浔区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和属地政府共同邀请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专家、农业文化遗产专家一起座谈磋商,听取专家意见建议。
桑基鱼塘院士专家工作站监测点。
“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不是让人们回到传统农业生产的状态,而是要重视遗产中的农业物种资源功能以及重要的农业种植经验和技术。我们需要人和自然的真正和谐。”在和孚镇引进智库外脑成立的我国首个“农业文化遗产院士专家工作站”内,农业农村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闵庆文一语中的。
发展是最大的保护。只有让老百姓依托农业文化遗产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才能真正激发他们参与保护和发展的积极性。
“根据专家组的意见,我们决定分三步走。先是把核心区的桑基鱼塘回收由专门机构进行传统养殖,再将保护区的鱼塘进行改造,向有意向返租的农户出租,最后再以桑基鱼塘为中心辐射周边生态产业链。”和孚镇人大主席杨建中兴致勃勃,向检察官描绘了一张“从修复到保护再到传承发展,以桑基鱼塘为中心辐射周边生态产业链,开辟农文旅融合发展”的新蓝图。
但是,在改造过程中,村干部吃了不少“闭门羹”。
“传统桑基鱼塘的效益太低,要增收就只能扩大养殖规模。你们说得天花乱坠,我都不信!”张大伯是桑基鱼塘保护区内的养殖户,也是保护区内鱼塘土地流转的“钉子户”。在抵制土地流转中,他一边毁坏塘埂扩大鱼塘,一边高密度地投放鱼苗,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大量死鱼被就地掩埋,臭气熏天。
村干部为了说服村民进行鱼塘土地流转,一连蹲点好几天,却连连被拒。无奈之下,村干部找到了司法机关,希望能通过多部门的调解,共同解开张大伯的“心结”。
“新采购的马达、鱼苗,政府都能按规定赔偿给你,以后鱼塘修复好了,也可以再返租给你们。有专家一起帮你们养鱼,你们还怕效益不好吗?”南浔区检察院检察官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张大伯一家,耐心地释法说理。
“好,我就相信你们一次。我倒要看看,专家们到底有多大本事。”张大伯态度虽然不再剑拔弩张,却大有作壁上观的意味。
随着政府投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专家智库入驻助力,桑基鱼塘在全球的知名度不断提高,桑基鱼塘周边产业不断丰富。原先从农民手中流转过来的旧鱼塘,经过清淤、堤岸修复,又被农户们争抢着预订承租。除了在核心区全域生态化养殖,出品“生态鱼”“品牌鱼”,不断提升渔业养殖经济效益,专家组还建议引进专业的养蚕育种团队,通过小蚕共育、大蚕分户养殖,提高村民养蚕经济收益。
一年后,张大伯看着周围村民日子越过越红火,便也主动抢租了一方鱼塘。
“之前我真是糊涂啊!现在好了,‘生态鱼’牌子打响了,价格上去了,我们的收入也提高了。”现在,张大伯逢人便喜笑颜开,不停地夸赞鱼塘养殖新技术。
众人拾柴火焰高。
2021年3月,南浔区检察院又立足消防安全、文物保护,督促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桑基鱼塘周边传统村落开展专项治理,修缮古建筑、古街道、古戏台,打造融农业生产、科学教育、商业娱乐于一体的生态文明景观。2021年,与桑基鱼塘相伴的千年传统村落荻港村吸引游客约80万人次,带动旅游收入和土特产销售超亿元,实现了产村融合、村强民富。
3
公益保护
谱写传承“新篇章”
桑基鱼塘生态模式在有效保护中不断传承发展,唤起新的记忆和生机,也汇聚了更多的保护力量。
热心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综合治理平台的网格员、公益诉讼观察员……越来越多的志愿者活跃在桑基鱼塘保护区内。
检察官与“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共同查看桑基鱼塘。
“检察官,我这周去桑基鱼塘看了看,发现塘基上还是有村民在种植蔬菜,而且桑地里还有随地乱扔的‘百草枯’农药瓶。”近日,南浔区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发来的信息。
“桑基鱼塘保护区范围内不能开垦、取土或改种其他作物,有毒废弃物势必造成土壤污染。”收到志愿者发来的线索后,冯彩剑和同事立即启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南浔区检察院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和属地政府召开公益诉讼磋商会,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完善乡规民约,提高村民自觉保护桑基鱼塘的意识,同时加强对保护区内专职管理员的培训,督促管理员落实巡塘护桑职责。
“一定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问题及时‘销号’。”磋商会上,各职能部门当场表态。不仅如此,属地政府还邀请了检察官、人大代表和当地村民在桑基鱼塘保护区召开现场会,向村民解读桑基鱼塘保护相关政策,号召村民积极加入保护桑基鱼塘的队伍。
“桑基鱼塘的保护需要多部门通力协作,更需要法治护航。”南浔区检察院检察长杨言军坦言。近年来,该院针对桑基鱼塘保护工作明确了原始风貌保护、水系保护、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渔业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旅游开发保护等六项保护重点,并对破坏桑基鱼塘的违法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开设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提升处置效果。
2022年7月16日至17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在南浔区举行系列活动,来自22个国家驻华使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33名外宾走进桑基鱼塘,实地领略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魅力。一个月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赴南浔,调研指导桑基鱼塘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检察机关提起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诉讼的规定,对农业农村部2020年4月30日批准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湖州桑基塘鱼”加强司法保护,同时贯彻落实好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中“加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公益诉讼力度”的部署要求,实现传统村落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产业振兴双赢多赢共赢。
“包括农业文化遗产在内的文化遗产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是一个国家的血脉和灵魂,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保护、传承、利用好这些文化遗产,挖掘它们的丰富内涵和价值,有利于更好地坚定文化自信、凝聚民族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各方保护好农业文化遗产,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也大有可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与相关立法、执法机关加强沟通协作,不断增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合力。
延伸阅读
【农业文化遗产及保护】
2022年7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致贺信。习近平强调,人类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璀璨的农耕文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责任。中国积极响应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倡议,坚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不断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方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挖掘其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价值,助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调发展中创造并传承至今的农业系统,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完善的传统知识技术体系和独特的农业生态景观。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提升遗产地居民保护传承意识,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推动遗产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繁荣进步。
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已认定了六批13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截至目前,全世界共有65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分布在2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我国有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江苏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内蒙古阿鲁科尔沁草原游牧系统、甘肃迭部扎尕那农林牧复合系统等18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位居世界各国首位。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范跃红 李娜 李春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