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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养老观念的改变和养老机构数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安享晚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养老问题就可以一劳永逸。
法官提示,部分养老机构在提供服务之前预先向老年人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入住养老院的门槛或折抵服务的优惠,但因合同条款设置简单、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也未针对老年人的特点进行必要、充分的风险提示,老年人交纳了费用,不但无法享受预期的服务,甚至可能无法退回交纳的款项。
案例:“养老卡”,购买容易 退费难
还未退休的老张提前规划自己的养老生活,为自己挑选了一家合适的养老机构,该养老机构向老张推荐“养老卡”预付费服务,承诺购买“养老卡”后可享受优惠价格入住养老机构。老张非常心动,向养老机构的关联公司支付了十余万元购买 “养老卡”。
事后,老张退休后想与女儿住在一起,遂与养老机构协商退还“养老卡”费用,但因合同并没有明确约定退卡的流程,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老张无奈诉至法院,经法官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养老机构承诺退回费用。
法官:签订合同——看条款、防风险
北京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徐川涵:
1.查看合同载明的预收金额、使用期限及收费标准,知晓要交多少费、能用多少年;查看预收费用与入住养老院后所需交纳的床位费、医疗费等基础费用的关系,知晓预交的钱仅是入住养老院的门槛,还是能够直接折抵入住后的费用。
2.查看双方权利、义务,了解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的约定,知晓交了费用能不能退、退费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是否需扣除违约金。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