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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11月23日电 (记者 孙满桃)“对来访、来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途径反映或者监测预警发现的年底不立案问题,各级法院将坚持刀刃向内,一查到底,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决不允许在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钱晓晨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2015年以来,人民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最高法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要求全国法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特别是2019年以来,全国法院以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引领,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平均当场立案率超过95.7%,天津、上海、浙江、福建、重庆、云南等地法院当场立案率超过98%。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部分法院仍然存在着自11月底、12月初开始的年底不立案现象,严重影响司法形象,背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钱晓晨说,部分法院有案不立、有诉不理,严重损害当事人诉权,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求相悖。
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最高法坚决要求全国法院将整治年底不立案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指标,持续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决不让“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
据介绍,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部署,最高法采取大数据调研、实地调研、委托调研等方式,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门调研。
调研发现,年底不立案问题成因复杂,受案多人少、审判执行压力大等客观因素影响,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执行监督不彻底、考核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搞变通限制立案、以调代立、不立不裁、限号立案、拖延立案、增设立案门槛等。
为全方位监督全国法院年底立案情况,最高法建成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全景展现全国法院立案数波动情况,预警通报波动异常、立案偏离度大的法院。
钱晓晨表示,人民法院将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经查实存在年底不立案问题突出的法院,采取“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问题突出且迟迟没有整改的,约谈主要领导,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