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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对近年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此类案件的特点。
据通报,2018年至2021年9月,北京市二中院审理的医疗纠纷上诉案件(不涉及未成年当事人)2018年为94件,包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84件,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1件,医疗服务合同纠纷9件;2019年为118件,包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105件,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1件,医疗服务合同纠纷12件;2020年为75件,包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67件,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1件,医疗服务合同纠纷7件;2021年1至9月份为70件,包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65件,医疗服务合同纠纷5件。
从案件审理结果来看,医疗纠纷案件呈现“患方胜诉率高、撤诉率低”的特点。上述案件中,患方胜诉率高,调撤率在24%左右,撤诉率明显低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2018年至2020年,医疗纠纷案件的撤诉率低于其他民事案件3至7个百分点。
据介绍,医疗纠纷案件有审理周期长、审理要求高、矛盾化解难三个特点。90%以上的案件启动了司法鉴定程序。其中,少量是医学会接受法院委托进行的医疗技术鉴定,其余均为社会上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法院委托进行的鉴定。鉴定过程中如出现程序性问题等情况,还需进行多次鉴定,导致医疗纠纷审理周期较长。
医疗纠纷案件涉及医学专业知识,在事实认定方面基本依赖司法鉴定,鉴定结果直接关系着裁判结果。在此基础上,对案件具体事实的查明及责任比例的认定需要法官具有相当的知识与丰富经验,对专业能力要求较高。
医疗纠纷案件往往涉及伤残,乃至生命,双方矛盾较为尖锐。因此,法院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维护稳定的工作难度要大于其他民事案件。且医疗纠纷案件在终审后申请再审、信访的比例较高,甚至有个别纠纷矛盾长期难以得到彻底化解。(光明网记者 陈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