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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昌平区二人自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旅游返京后出现咽痛、发热等症状,仍外出就餐、邀请多人到居所打麻将。其旅行途经地升级为中风险地区后,二人仍未向所在社区主动报告,未前往正规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接受正规医学治疗,仅前往小区附近药店自行购买体温计、药物。北京警方通报,现在这两人已被刑事立案,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二人触犯了哪个罪名,会被受到怎样的处罚?
律师认为,这两位患者行为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二人将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因为二人没有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等措施,造成引起甲类(或按甲类管理)传染病传播,也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于这种出现罪名竞合的情况,司法机关一般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顾问: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永平
监制:张宁 廖慧
策划|制片:陈畅 孙满桃
制作:曾震宇
主持:白冰
统筹:李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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