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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通过积极履职——不诉,保企业生产生存回访,促企业合规发展
“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们一次重新改过的机会,更使我们上百名职工免遭失业的风险。请检察官们放心,我们一定汲取教训,守法经营,绝不再触犯法律!”7月13日,面对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检察官们到企业的回访,被不起诉人王某激动地向检察官们表态。2021年6月25日,让胡路区检察院在受理王某、闫某某、王某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考虑到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全部补缴税款,税收征管秩序已得到修复,且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不大,遂决定对3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王某、闫某某、王某经营的涉案企业,也同时向该院提交了企业合规经营承诺书。 为监督涉案企业合规经营,完善合规考察等后续工作,该院副检察长赵岩松等人一行,先后对涉案的大庆市某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庆市某经贸有限公司、大庆市某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回访。 在回访过程中,检察官们首先对上述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了解,核实企业生产运行状况。并对涉案民营企业经营状况、员工人员数量、上一年度营业额、纳税情况、疫情带来的影响、员工工资发放、涉案人员移送审查起诉对企业的影响等方面,与企业员工展开座谈。 “疫情给企业经营带来了重大冲击,企业法定代表人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给企业生存带来巨大压力。”座谈中,一企业员工表示,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给企业生存带来了转机,也使企业更加懂得合法经营的重要性,推动了企业合规建设。 在对企业进行回访的同时,检察官们还对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并对企业合规建设提出意见建议,督促企业合规经营。(何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