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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格桑邓珠(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那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格桑邓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那曲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格桑邓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土地整理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