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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男童上女厕,“不得已”要变成“有办法”
五一期间,各大景点、商场人流密集,出现了许多妈妈带着男孩子上女厕的场景。对此不少女性表示难以接受,而有的妈妈则表示,这是出于迫不得已。日前,“如何看待妈妈带男童上女厕”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并引发了激烈讨论。
平心而论,妈妈们“迫不得已”的苦衷很真实。趁长假带着儿子外出旅游,对孩子健康成长十分有利,这份浓浓的母爱无比珍贵。但出门在外毕竟人地两生,妈妈们惮于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和有效保护范围,确实在情理之中。
但是,理还得从两面说。其他女士的抱怨和不接受,理由也很正当。“四五岁七八岁还是迫不得已吗?”有的女性还表示,遇到过男童敲门、扒门缝等行为,伤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每个人都有不被侵犯隐私的权利,特别是在公厕这种严格区分性别的场合,就算男孩子进女厕是否构成侵犯隐私尚存争议,这种情况对他人造成的严重不适感则是真实的。这种“不适感”有救济途径吗?今年实施的民法典单设“人格权编”,并拓宽了对人格权的保护范围。该法第990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基于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在特殊环境下免受干扰,就可归入“其他人格权益”的范围而受到保护。
一边是妈妈的迫不得已,一边是别人的难以接受。要化解这个难题,除了以法律精神为基础,还需要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和认同的“点”作为突破口。
“重视一下孩子的性别教育行不行?”网友的这句指责有点刺耳,但若能换个角度去理解,其实也容易引起妈妈们的认同感。哪个妈妈不愿意孩子身心健康,带孩子出游,目的之一不就是希望孩子在远方快乐地历练成一个小男子汉吗?如果六七岁的儿子还不掌握上厕所“技术”,或不敢单独进男厕,作为孩子来说确实有点“妈宝”了。对此专家也表示,家长应关注性别教育。可见,妈妈带“半大儿子”上女厕,既有损他人的合法权益,对自家儿子的健康成长也并非好事。
“男性不能在教育中缺位”,专家进一步建议。解决男童进女厕的尴尬,其实并没速效的“灵丹”,关键还要靠日常功夫,才能让“不得已”变成“有办法”。比如父母平时要注重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免得孩子“在家熊出门怂”;比如爸爸要有意识地多陪伴和教育孩子,就算是离异家庭,直接抚养关系的变化也并不导致监护人身份的变更。如果出现旅途中爸爸不在场的情形,妈妈可以通过托付同行男亲友、工作人员照顾等方式,鼓励孩子自己上男厕;就算万不得已之下妈妈带孩子进了女厕,也要尽量管好自己的孩子。
当然,鼓励景区或商场增设家庭厕所,也是避免尴尬的有效途径。但应当指出的是,一些商场在女厕安装男童便池,这可能并不是个好办法。(柴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