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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拥有着漫长历史和丰富文化的文明古国,中国从人治走向法治用了几千年时间。虽然,“依法治国”的理念真正获得实施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它在促进大国发展、社会和谐、民众凝聚等方面的作用却是十分突出的。现如今,中国处于发展转型的关键期,在干部队伍内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势在必行。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本文下称“意见”)的印发为社会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指导,“意见”不但确定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等,还对接下来党员群体的主要任务进行部署。
而在“意见”实施的过程中,笔者认为应该抓住以下三个关键点。
其一,法治文化宣传方面——软硬兼施。对法治文化的宣传,应该秉承“软硬兼施”原则。除了要沿袭以往相关部门口头宣传、法制日专项活动宣传以及各社区、乡镇宣传栏宣传等方式之外,还可以利用影视剧、公益广告甚至是短视频等方式来对法治文化进行“软宣传”,让法治文化像水一样缓慢地浸润人们的生活,修正民众观念。
其二,法治落实方面——内外兼修。对法律的遵守、对法治权威性的维护,应该呈现广覆盖态势,无问身份和权力。无论干部队伍内部还是外部,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内外兼修。只有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法治理念才能得到拥护与落实。
其三,法律制定方面——动静相宜。法律是为人制定的,而人也是需要与时俱进的。正因为如此,无论是哪个国家的法律,都应该随着时代的变迁、环境的改变而不断做修正。而在将“依法治国”理念作为全社会行为准则的中国,法律应“动静相宜”。静的、不动摇的是国家根本大法的基本原则、“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等指导思想,动的、需要不断完善的是各项法律的具体操作内容。
笔者认为,以“意见”为行为指导,抓住“软硬兼施”、“内外兼修”、“动静相宜”的三个关键点,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定能顺利进行,取得丰硕成果。(邓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