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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 陈畅)为严惩袭警违法犯罪,有效保障民警执法安全,自2021年3月1日“袭警罪”正式施行以来,北京警方全员学习、迅速执行、正确运用,连续办理多起袭警案件,有效震慑暴力袭警违法犯罪人员,维护了民警的执法权益。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陆续批准逮捕18人。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案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更践踏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在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吁下,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袭警罪”作为新增罪名纳入刑法,这是我国首次对袭警行为单独设置法定刑。对此,北京市公安局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文件,明确袭警违法犯罪适用条件、行为种类、证据标准等,为首都民警正确理解运用袭警罪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组织开展全局性培训、解读,确保全体民警正确掌握、运用条文规定,在合理维护执法权益、激励民警担当作为的同时,强调规范执法,确保法律运用准确无误。
3月1日以来,北京警方认严格执行“袭警罪”条文规定,连续办理多起袭警案件,严惩袭警违法犯罪行为。
与他人发生纠纷,将“矛盾”转嫁民警。3月1日,马某(男,47岁)与朋友在海淀区某饭店聚餐,其朋友因醉酒倒地不醒,群众拨打110报警求助。接报后,民警及时赶赴现场处置,期间马某与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民警遂进行调解,但马某拒不配合,并辱骂、推搡民警。后马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海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不服从民警执法管理,暴力抗法“袭警”。3月2日,陈某(男,26岁)在昌平区某房屋中介公司殴打他人。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将陈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陈某在派出所期间拒不配合工作,辱骂、殴打民警。后陈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昌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逃避民警检查,驾车闯卡逃逸。3月7日,邢某(男,38岁)驾车至朝阳区管庄双桥东路铁道桥下时,遇交警检查,因车辆变造号牌害怕被查处,邢某遂驾车逃逸,并冲撞拦截警车,最终被民警成功拦截。后邢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朝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民警好心救助醉酒女反被踹。2021年3月26日4时许,安定门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东城区安定门街道方家胡同有一女子躺在胡同口,疑似醉酒。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助。在送醉酒女子刘某某(女,23岁)去医院醒酒时,该名女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并踢踹民警。目前,该女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