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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记者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自2月1日起,跨域立案服务在全国四级法院实现全覆盖。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一家中基层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申请对四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提供跨域立案服务。
记者获悉,最高法于2019年12月25日推动跨域立案服务在中级、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率先实现。
2021年2月1日,经过四级法院共同努力,跨域立案服务主体从中级、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拓展到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军事、知识产权等专门法院,并延伸至1万多个人民法庭,实现跨域立案服务主体全覆盖。跨域立案服务范围从一审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拓展到一审刑事自诉、国家赔偿申请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将能够提供跨域立案服务的案件类型全部纳入,做到跨域立案案件类型全覆盖。
据了解,自2019年8月部署跨域立案服务改革以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提供跨域立案服务82022件,88.77%的管辖法院实现30分钟内响应。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跨域立案服务是在四级法院网上立案功能实现全覆盖基础上,针对不会、不便使用信息化手段的当事人在异地立案时面临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创新立案服务渠道,由非管辖法院帮助代转诉讼材料的便民举措。同时,在不改变法定管辖权基础上,开启“收立分离”模式,打破立案材料接收的地域限制,实现起诉材料异地接收、无差别办理,促进四级法院立案标准统一,让立案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