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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1月22日电(记者 孙满桃)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司法协助实践的报告》。根据报告,两地相互委托送达案件从1999年的359件到2020年的2382件,20年间增幅超过5倍,累计已达2.9万余件。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赵向阳会上介绍,香港回归祖国以来,最高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共签署8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
这8项司法协助安排中,除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尚需经香港本地立法等有关程序后再由双方共同公布生效日期外,送达安排、取证安排、协议管辖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仲裁裁决相互执行安排、仲裁保全安排、补充安排等6项安排均已生效施行,执行情况良好。
协议管辖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自2008年施行以来,因适用范围有限,案件数量相对较少,据初步统计,内地人民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28件,但认可和执行率较高,占比75%。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报告中用了很大的篇幅专门介绍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根据介绍,2017年6月20日,最高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签署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目前,香港特区已就该安排有关本地立法提交立法会审议。根据双方约定,将在香港完成本地立法以及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之后实施。
在过去三年,当事人向香港家事法庭提出的近7万宗离婚案件中,涉及内地婚姻的案件约占18%,即平均每年超过4000宗。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表示,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从无到有、从有到精、由点及面,已经从建章立制步入优化完善新阶段。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推动在区际司法协助领域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信息平台实现两地司法协助工作全流程在线转递、在线审查、在线办理、在线追踪,以信息化手段提升两地司法协助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