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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第一批共7件民法典配套新的司法解释。其中,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中,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尊重8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
最高法副院长贺小荣表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修改制定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与每个家庭和个人息息相关。本次修改制定中,主要考虑:一是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二是注重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注重体系协调。
贺小荣说,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注重引导树立良好的家教、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文明建设。比如在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基础上,将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认定为虐待,体现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鲜明价值导向。
同时,该解释进一步细化了在法定情形下变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并由新的监护人代理其提起离婚诉讼的规定,依法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中,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尊重8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删除原来10周岁的规定,等等;
贺小荣表示,婚姻法回归民法体系是此次民法典编撰的重要成果,相应地,最高法也对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则设计进行了体系化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