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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 范群
“鉴于犯罪嫌疑人周某的精神状况,家属应该严格监控其行为,改造居住场所硬件,送他到脑科医院接受妥善治疗并定期报告精神状况,社区也要加强监督,以确保他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江苏省人大代表、南京市人民监督员、南京市中医院副院长陈庆琳,参加南京市首例高空抛物案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时,结合医学专业背景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最终,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做出对周某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自201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共组织人民监督员活动183次,累计履职431人次,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监督类型和监督数量有很大拓展和提升。
南京市检察机关聚焦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实践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南京经验,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即:人民监督员人人参与监督办案活动全覆盖、列席检委会全覆盖、监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
邀请参加“开放式”检委会。市区两级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委会,通过充分发表案件处理意见、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实现对检委会工作的有效监督。如秦淮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委会,就检委会对两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是否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审议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这类探索对于增强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有极大帮助。该院还制定《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委会审议案件流程图》,优化工作机制,规范操作流程。
聘请人民监督员为“公益诉讼观察员”。今年,南京市检察院制定了《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制度》,聘请20名人民监督员为“公益诉讼观察员”帮助收集提供案件线索的同时,积极参加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听证、诉前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和案件庭审等工作,在监督的同时助推检察工作,进一步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邀请参加巡回检察。南京市检察院负责对南京市域内的7所省属监狱和省监狱管理局江北医院以及南京市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检察监督。2019年9月,在对江苏省江宁监狱进行巡回检察时,南京市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以进一步接受人民监督。
广泛邀请参加公开审查、公开听证。两级检察院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拟决定不起诉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等进行公开审查,对有重大影响的审查逮捕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等进行公开听证的,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和案件处理的意见。2019年8月以来,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81次、公开审查29次。
目前,南京市检察院正在筹建“人民监督之家”,提供履职必需的专门工作场所。今后,南京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确保人民监督员更加广泛深入地监督检察办案活动。
编辑|崔瀚文 王红蕾
审核 |田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