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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通过ATM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原本,此功能是为防止群众受骗转款,却被不法分子盯上了,利用“时间差”进行诈骗。在“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重庆荣昌警方破获一起利用ATM机转账新规撤回交易的卖房诈骗案。
近期,荣昌警方破获一起房产交易诈骗案,男子杨某因无力偿还债务,伙同房产中介吴某骗取卖方以先过户再抵押支付余款的方式交易房产,后通过银行骗得抵押贷款用于还债,卖家催款时又利用ATM机转账“时间差”,转款后撤回交易,骗取本应支付卖方的21万购房款。杨某、吴某因涉嫌诈骗被荣昌警方移送检察院起诉。
“警察同志,我卖房子被骗了。”8月5日,市民李女士到荣昌区公安局昌元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5月底卖了一套价值25万元的老房子,在交易过程中,中介与买方以征信问题为由要求先过户再办理抵押贷款后支付余款,因不熟悉办理流程,李女士收到4万首付款和21万欠条后便按照对方要求办理了过户手续,双方约定1个月内付清余款,但直到7月28日,李女士仍未收到余款,多次催款未果,到银行查询后才发现买方抵押贷款早已发放,再次联系买方后对方承诺8月4日付清尾款,并要求李女士提供银行卡号,随后李女士收到买方发送的ATM转款记录截图,对方称跨行转账不是实时到账,要24小时内才能到账。8月5日,李女士到银行查询后得知对方转款后又取消了交易,发现被骗便报了警。
经查,诈骗李女士的是杨某、吴某,9月9日,民警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到案后,两人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杨某交代自己欠债较多,为了还债经常找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办理抵押贷款“借东还西”补窟窿,认识中介吴某后,两人合伙通过办理房产交易抵押贷款获利还债。此次交易的抵押贷款放贷后支付吴某“业务费”后全部用于还债。卖家多次催余款,拿不出钱,杨某便向朋友借款21万,假意通过ATM转账,同时将转账方式设置为24小时到账,并将转账时打出的转账凭证截图发给卖家,后通过取消交易造成支付成功假象骗取本应支付给卖家的21万房款。
日前,杨某、吴某因涉嫌诈骗被荣昌警方移送检察院起诉。
警方提醒:当前,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ATM)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在发卡行受理转账业务的24小时内,个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广大市民要警惕诈骗分子利用滞后到账这一“时间差”实施诈骗,平时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要以实际资金到账情况为准,以免受骗上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在房产交易中,市民应走正规流程,不要图省事、贪便宜,注意多方核实确认交易各个流程是否齐备合法。防止不法分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买卖双方不熟悉有关购房政策、中介流程等因素,在支付首付款后,诱使卖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再利用过户产权向银行抵押获取贷款后逃逸,拒不偿还剩余尾款。(李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