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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 孙满桃)在6月25日“世界海员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八个维护船员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最高法表示,此时发布涉船员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彰显了人民法院发挥海事司法职能,依法保护船员合法权益的鲜明立场。以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提供裁判指引,有利于消除分歧,做到同案同判。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既涉及国际远洋船员,也涉及从事沿海内河运输船员;既涉及货船船员,也涉及渔船船员;既涉及中国船员,也涉及外国船员。既有中国船员与中国船公司之间的纠纷,也有中国船员与外国船公司之间,以及外籍船员与外国船公司之间的纠纷。
在今天发布的“利比里亚籍‘奥维乐蒙(Avlemon)’轮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中,13名外籍船员因外籍船东“弃船”,被迫长期滞留船上,且被拖欠工资,缺乏基本的生活物资保障。法院在拍卖“奥维乐蒙”轮过程中,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协调船东保赔协会、船舶代理机构等安排船员遣返,引导船员依法维权,保障了船员依《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和法院地法即我国法应享有的相关权益。
对于船员遭船东“弃船”期间船舶代理机构等出于人道主义垫付的食宿费用,法院认可相应债权及其船舶优先权性质有利于鼓励相关单位垫付费用及时保障船员权益。
涉案判决作出时,“奥维乐蒙”轮已成功拍卖,卖船款也已汇入法院执行款账户。为保障船员利益尽早实现,在不危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法院对船舶拍卖款提前予以分配,在确保公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兼顾了效率。
据最高法介绍,在我国海事司法实践中,涉船员纠纷占较大的比重。据介绍,近五年,全国海事法院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收案数占所有案件数的比重分别为30.98%、21.78%、17%、17.95%、29%。法律适用是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的一大难点。
据统计,中国进出口货运总量的90%也是通过海上运输进行。我国既是贸易大国、航运大国,也是船员大国。目前中国船员人数位居世界第一,超过140万人,每年外派海员超过14万人。
最高法表示,此次发布的案例体现了对船员这一群体利益的保护。体现出对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平等尊重、平等保护,实现“同命同价”。
另外,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船员法,典型案例结合船员权益保护的特点,析法说理,通过裁判要旨的提炼,填补规范与事实之间的空隙,弥补立法缺位,以及法规、规章的规定较为原则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