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 孙满桃 王宏泽)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也就是《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以下简称“五五改革纲要”)。
据了解,“五五改革纲要”由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三大版块组成。主要内容包含10个方面65项改革举措,通过科学构建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服务和保障大局制度体系、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制度体系等10大体系,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看到,纲要中有很多首次出现的新表述、新举措,如“推动将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交由较高层级法院审理”、“探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和独任制适用范围”、“优化司法确认程序”、“诉源治理”、“搭建全国统一的电子送达平台”、“推动建立域外送达网络平台”、“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加强人民法院政务标准化建设”等等。
党的十九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高度,作出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战略部署。
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表示,“四五改革纲要”部署的65项改革举措虽全面推开,但实事求是讲,部分举措还存在落实不到位、配套不完善、推进不系统现象。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例,尽管已在全国法院推行,但监督管理机制尚需跟进、类案同判机制还应完善、法官惩戒机制亟待健全、专业化建设需要加强,必须不断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责任制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因此,我们在起草‘五五改革纲要’时,秉持实事求是精神,没有‘遇到问题绕着走’,落实不到位的就持续抓落实,配套不完善的就着力补短板。同时,对于需要进一步攻坚克难的前沿性、瓶颈性问题,我们也纳入‘五五改革纲要’统筹解决。” 李少平说。
记者了解到,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纲要提出依托最高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相互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纲要提出完善与港澳特区民商事司法协助体系,健全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机制;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纲要提出进一步完善执行转破产机制,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今年年初已推动在北京、上海、深圳设立了破产法庭。服务和保障大局的相关举措,都在纲要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作了详细部署。
“五五改革纲要”虽然是未来五年的改革规划,但推进落实的任务非常紧迫。按照中央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最高法牵头的改革任务,绝大多数要在2020年完成。
“我们已将‘五五改革纲要’确定的65项改革举措分解为160多项改革任务,进行项目式、台账式管理。每项任务都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员、主要内容、时间节点和成果形式。” 李少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