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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司法公开不断深化,新媒体产业快速兴起,司法机关面临空前开放的舆论环境。 司法机关通过网络、视频、微博、微信、客户端、手机报等多个平台,大力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第一时间对重大庭审案件进行多平台同步直播,以“案件播报”的形式,将老百姓关注的案件信息 多平台及时发布,让公众通过新媒体平台更加清楚案件审理的情况。也有法院、检察院在开展 “两学一做”“未成年普法”(未检工作)“联络代表委员”“自觉接受监督”等活动时, 积极在三微平台发布相关消息,增强政法机关公信力的同时,树立政法机关亲民、 接受监督、信息公开的良好形象。这些都是检法系统努力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需求, 打造信息传播新平台的积极表现,也是主动掌握舆论引导权,引导媒体规范对案件的报道, 健全司法机关监督制约机制的体现。

光明网秉承助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开的理念, 将举办第四届检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荐活动,面向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征集新媒体应用案例, 推荐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特点,充分反应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审判权和检察权等。

随着司法公开不断深化,检法系统大力构建阳光司法机制,通过多种平台、多种形式,将各类信息及时发布,增强了政法机关公信力的同时,树立政法机关亲民、接受监督、信息公开的良好形象。

光明网秉承助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开的理念,将举办第四届检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荐活动,面向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征集新媒体应用案例。

时间轴

本活动面向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进行网上公开征集。活动专题, 参与单位可在“第四届检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荐”专题内自行下载报名表, 将表填好后发送至邮箱:gmwlegal@gmw.cn 报名。亦可关注光明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mw_001)进入活动页面点击报名。

二维码

光明网微信公众号

推荐案例可以是利用新媒体播报过的案件或开展普法、规范司法等其他活动。

*如某法院将老赖信息发布在三微,促使老赖执行,保护受害者权益等案例。

*如开展“未成年普法”(未检工作)“联络代表委员”“自觉接受监督”等活动时,积极在三微平台发布过的相关消息。

*如利用新型手机直播平台做过对本院的活动宣传、利用手机多点连线开展即时视频会议等相关内容。

推荐要求

a. 推荐内容必须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符合国家司法改革的大背景,内容必须真实。

b.推荐作品曾在三微一端发布过(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

c.推荐作品的形式可以是图文、H5、动漫、音视频等多种形式。

d.所有推荐作品必须以单位名义报送,不接收个人报名。

由活动指导单位光明日报社、中央政法委宣教室、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 中央网信办移动局以及主办单位光明网,共同组成本次活动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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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网友投票×40%+评委评分×60%

所有推荐单位按总分排名,最终评出“第四届检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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