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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企业破产工作存在“启动难”“处置周期慢”“联动机制不畅”等问题,如何打通堵点,畅通出口,让市场主体释放更多活力,是宁德法院孜孜以求的目标。
2022年,宁德中院联合市营商办、辖区地方政府及十家市直部门,基于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公众权益、提升司法效益的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在全国首创府院联合共益执破工作机制,通过强化力量融合、资源整合、功能聚合,建立和完善破产识别机制,注重司法与行政统一协调、合法有序的利益平衡,为“僵尸企业”出清按下“快进键”。
着眼优化资源配置,突出高位统筹推动
“僵尸企业”通常长期占用大量土地、资金、原材料、劳动力等社会资源,宁德中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以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最大化为切入点,注重企业救治和债权人利益保护,助力市场主体救治,不仅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清理化解大量执行积案,也助推了宁德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共识
针对一些机关、企业对破产法律制度不熟悉,刻板认为企业破产是负面行为的问题,组织开展“法院+机关+企业”同堂研讨活动,推动破产保护理念“一出两进”(出法院、进机关、进企业),有效扭转“谈破色变”传统观念,推动避免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因工作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地方信用评价受损。
重引导
依托新媒体等多种媒介,通过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申请破产指南、典型案例等方式,深入宣传破产制度对公平清偿债权债务、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发挥企业自身价值的积极作用,有效避免了个别债权人抢先起诉、抢先审判、抢先执行的情况,依法高效保障各债权人公平受偿权利。
促清积
制定出台全国首份府院“联合共益执破”规范性文件,建立以企业长期失信限消、行政机关为申请执行人的终本案件等数据信息为依托的“僵尸企业”甄别、会商、移送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法院执行积案“终本出清”。今年以来,累计移送破产66件,助力出清400余件审判、执行案件。

宁德中院线上发布破产典型案例
着眼打破衔接壁垒,突出全面系统发力
何以让“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宁德法院秉承共益共治共赢的理念,从强化府院部门对接、加强平台科学管理、完善立审执破程序流转等方面进行探索,让府院联动从“小”机制释放“大”效应。
强化内外联通
建立法院、政府部门和破产管理人三方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通过组织召开全市“联合共益执破”专项工作会议等,畅通各方互联互通渠道,推动执行与破产工作由法院“单兵作战”变为全市各机关、企业、破产管理人“共同参战”,实现从后端治理向前端发力延伸。
突出数据融通
搭建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建立执行、破产双向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不动产、银行存款、车辆、证券、保险等财产信息快速查控,提升破产案件甄别准确性和办案效率,全市法院“执转破”案件审查后裁定受理率达96.93%。优化“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服务,将破产办案系统与执行查控系统有机链接,实现破产企业财产信息快速查控,有效解决各方主体信息不对称、查询处置效率低、沟通不畅通等难题。
突出内部贯通
构建法院内部“立审执破”全流程贯通工作机制,“立审执破”部门联动,实现“立转破”“审转破”“执转破”有效衔接。特别是针对破产程序“财产接管难、处置周期慢”的痛点,融合执破程序共通的“查、卖、分”(查控、拍卖、分配财产)三项流程,探索“2+1>3”的“二执一破”工作模式(即执行部门主要负责财产查控和拍卖,破产部门主要负责分配财产),有效避免程序空转和资源浪费,全方位提升破产办案质量。

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
着眼提升共治效果,突出强化综合施策
“好机制”关键在执行。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联合执破“朋友圈”不断壮大,让府院联合共益执破真正从“纸上”落到“地上”,共治共益的效果更加明显。
联合开展共益执破
在开展前端全方位甄别研判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精准处置问题企业。比如,针对仍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积极引导进入破产重整或破产和解程序,推动企业从“濒死”走向“新生”;针对耗费社会资源、透支社会信用、缺乏营运价值的企业,由联合单位向法院申请导入破产清算程序,推动企业有序退出,促进市场要素盘活。
联动处置破产资产
针对疑难个案中的不动产处置问题,建立由法院主导、各相关单位配合的资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集中力量攻坚突破,有效解决一批时间跨度长、牵扯范围广、处理难度大的历史遗留问题。比如,针对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案,法院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15家单位采取强制清场方式,妥善腾退违规占用烂尾楼的40余家商铺,有效破解了管理人无法接管财产、破产程序无法推进的难题。

宁德中院联合共益单位到某商业广场开展腾房清退工作
联促企业破产重生
针对事关地方发展的重点产业企业破产问题,推动属地政府会同法院、破产管理人等组建工作专班,全程跟踪推进,共同推动企业“先破后立”、加速重生,最大限度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比如,发现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下滑、资不抵债的情况,属地政府立即组建工作专班,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的基础上,配合法院和破产管理人推进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和意向投资人招募等工作,顺利推动企业“蝶变重生”,实现资产和产业双盘活。
着眼构建常态长效,突出完善保障体系
企业破产并非简单的“一破了之”,破产过程中的许多问题仅凭法院之力难以独自解决,满足市场主体对破产公共服务的预期,更需要建立府院联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强化组织保障
探索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明确相关破产事务办理的主体责任和操作指引,厘清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职责边界,确保“执破融合”于法有据,有效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存在的企业注销、税费清缴、职工安置、信用修复等方面“中梗阻”问题,实现“联合治理”的协同效应。
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破产援助资金制度,制定出台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援助资金用以支付无产可破案件中的破产费用及管理人报酬,有效保障破产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破产援助资金579万元,保障387家“无产可破”企业顺利终本出清,援助金发放率100%。
强化落实保障
将“联合共益执破”工作纳入市对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常态化开展会商会诊、联合调研、督导检查、通报情况。同时,创新设立破产管理人考核评价机制,为管理人履职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指导,规范管理人依法履职尽责。宁德企业失信数从峰值的2206家减少至533家,下降75.8%,福安、福鼎城市信用指数排名位居全省同系列城市第一、三名。

宁德中院与联动部门召开共益执破联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