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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生福祉 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河北大厂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刀具和砧板使用后要定点存放,严格参照色标管理,避免交叉污染”。这是河北大厂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的工作片段。
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也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点监督领域。为深入开展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大厂县人民检察院以河北省公益诉讼部门正在开展的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活动为切入点,能动履职,聚焦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活动中,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紧紧围绕食品原料管控、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保洁等“三清”工作、防鼠(虫)措施落实情况,对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食品原材料采购及索票索证情况、食品留样和陪餐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辖区内4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30余项,责令整改3家。
大厂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针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整体年龄偏高、知识水平偏低,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较为薄弱等问题向大厂县教育和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组织对学校食堂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器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和防鼠措施等主要内容的培训考核,以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关在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下一步,大厂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督促行政机关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作者:程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