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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记者 陈畅
2023年是人民监督员制度创立20周年。2019年1月至2023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邀请人民监督员44万余人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28万余件次。1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
本批典型案例共5件,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追赃挽损工作专项案件质量评查入选本批典型案例。 2020年7月9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对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诸暨市院”)提起公诉的余某某等4人诈骗案作出有罪判决,同时判令将四被告人退赔到案的8万元赃款依法返还被害人。本案系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人通过多次租赁他人淘宝店铺和支付宝账户的方式实施多起诈骗。因作案期间被告人不断变换店铺及账户,仅查实9名被害人(被骗金额共计4.6万余元)。被告人退赔款余额近3.4万元无法查明确切的被害人。案件评查期间,相关款项尚未依法返还被害人。
诸暨市院创设采取双线方式开展类案质量评查,参评会上,人民监督员就余某某等4人诈骗案等评查案件的追赃挽损情况询问承办人并发表意见。根据人民监督员关于余某某等人诈骗案应当及时发还退赔款的建议,诸暨市院邀请公安、法院两家共同磋商退赔款发还方案。由诸暨市院牵头将4.6万元退赔款发还9名被害人,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其余退赔款待进一步查实被害人后再予以返还。此次30件类案质量评查共计处置涉案款项229万余元。
同时,诸暨市院建立了涉案款项每周核查机制,即由案管部门每周核查涉案款项管理账户,对已作出判决、不诉、撤案等处理的程序终结案件,督促承办人及时处置涉案款项。诸暨市院采纳人民监督员关于建立追赃挽损长效机制的建议,经广泛调研论证出台了《关于经济犯罪领域退赔挽损协调工作机制》,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将退赔挽损和矛盾化解、社会维稳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人损失。截至2023年10月,诸暨市在检察环节已退赔挽损9400余万元,经济犯罪案件追赃挽损率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