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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20年2月12日,被告人王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销售医用口罩、额温枪(红外线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的虚假信息。被害人徐某某系江苏省南通市某医院ICU病房护士,接到驰援湖北的工作任务后,为减轻当地防疫物资紧缺的压力,准备自己购买一批医用口罩带到湖北。
徐某某看到王某某发布的销售信息后,便微信联系王某某购买1500只口罩和2只额温枪,并告知王某某自己是医护人员,即将驰援湖北,所买的口罩和额温枪是准备带到湖北防疫使用。王某某骗取徐某某支付口罩订金2500元后,又以需付全款才能发货为由,骗取徐某某支付口罩尾款2900元和额温枪货款400元,共计骗取徐某某5800元。后王某某编造各种理由拖延发货,且不予退款,徐某某于是报案。
2020年3月5日,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官说法】
通过本案的审判,一方面帮助赴湖北抗疫的医护人员在出征前及时追回了财物,另一方面是从严从快有力的打击涉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提醒那些企图通过网络实施诈骗不法之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伸手必被捉,广大医护人员冒着生命危险救死扶伤,如果有不法分子乘此机会发国难财,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同时,还要提醒广大群众,网络购物虽然方便,但跟我们平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传统交易模式不同,既看不到实物也看不到交易对方,所以要擦亮眼睛,尽量选择正规购物渠道,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和收款账号,确认货物是否真实存在,如果是进行大额交易最好还要签订相关买卖合同来确定双方权利义务,避免产生纠纷的同时也不给那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发现被骗后要保留相关证据及时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监制:张宁 廖慧
制片:孙满桃
导演、剪辑:曾震宇
统筹:陈畅 李方舟
主持:张悦鑫
嘉宾: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法官蒋长永
特别感谢: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