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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孙满桃)今年1-2月,受新冠肺炎影响,各类线上消费增加,也相应产生了一些纠纷。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已收到的18件与疫情有关的立案申请中,涉及购买防疫物资、因疫情影响无法发货以及餐饮、酒店、机票预定服务等多个方面。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北京互联网法院于11日,在线“云”召开涉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
电子产品、网站会员服务等引发纠纷案件增多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庭长卢正新介绍,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种类日渐繁多,相关网购纠纷涉及的消费领域也日益扩大。购买手机、电脑、数码产品、智能设备等电子产品引起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有所增加。涉及机票、酒店、餐饮预定服务、二手商品居间服务、网站售后服务、网站会员服务等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也在上升。
目前,该院受理的涉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标的总额较大,达3928.06万元,但个案标的额普遍较小。涉案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案件占比38%,最小的标的额仅为8.58元;涉案标的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案件最多,占比49%;仅有4%的案件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此类案件标的额较小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涉诉商品集中在食药领域,单价普遍较低;二是互联网审判模式下消费者维权成本低、维权意识高。
已收到18件涉疫情案件立案申请
今年1-2月,受新冠肺炎影响,各类线上消费增加,也相应产生了一些纠纷。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已收到的18件与疫情有关的立案申请中,涉及购买防疫物资、因疫情影响无法发货以及餐饮、酒店、机票预定服务等多个方面。因疫情影响,网络游戏、数字音乐等网络文化消费和娱乐消费成为新热点,未来相应的涉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可能会有一个较为明显的增长。
据卢正新介绍,自2018年9月9日挂牌成立至2020年2月2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各类互联网案件52658件,其中涉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6462件,占比12.3 %。此类案件中,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占比最高,为83%;其次是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占比13%;网络购物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占比最低,仅为4%。共审结涉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5560件,平均审理周期6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