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陈畅)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典型案例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共26件。其中,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案例17件,“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案例9件。
其中,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校园周边“辣条”等“五毛食品”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案例。
“辣条”是高油、高盐、高添加的即食方便食品,长期食用会引发肾脏、高血压、肥胖等健康问题。针对2019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辣条”等“五毛食品”问题,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决定,2019年3月18日酒泉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发布了公告,明确禁止在全市所有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销售“辣条”。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辖区内学校周边小超市、文具店、杂货店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在向中小学生销售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辣条”食品,部分“五毛食品”存在无生产日期、超保质期、无保质期以及涉嫌伪造生产许可证号等问题。经调查核实,肃州区检察院认为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肃州区教育局未依法履行职责,致使部分校园周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辣条”食品的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19年4月23日,肃州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辖区学校及周边200米内食品安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937人次,按照“网格化、痕迹化、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排查整治校园周边各类食品经营单位562户次,排查整治食品批发市场及农村集贸市场13次,清理下架问题“辣条”40公斤,有效清查和取缔了校园及周边200米内销售“辣条”的行为。
下附案件名称:
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典型案例(17件)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例
1.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长江武惠堤段违法堆存固体废物破坏生态环境系列案
2.云南省安宁市温泉地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
3.陕西省扶风县渭河沿线砂石企业违法占地破坏资源环境案
4.湖南省常德市金泽置业有限公司等欠缴土地出让金公益诉讼案
5.浙江省诸暨市房地产、装修行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
6.河南省三门峡市违建塘坝危害高铁运营安全公益诉讼案
7.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追缴被骗医保金公益诉讼案
8.山西省寿阳县羊头崖烈士纪念设施疏于管理公益诉讼案
行政公益诉讼案例
9.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诉临清市林业局不依法履职案
10.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诉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不依法履职案
11.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检察院诉栽麻镇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职案
12.四川省荣县人民检察院诉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全面履职案
民事公益诉讼案例
1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诉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14.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霍某侵害凉山烈士名誉权、荣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
15.江苏省无锡市红宝特种染料油墨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案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例
16.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诉原前江工业园固废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案例
17.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泰兴市政府依法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职责公益诉讼案
“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9件)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例
1.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校园周边“辣条”等“五毛食品”行政公益诉讼案
2.浙江省江山市保健品虚假宣传行政公益诉讼案
3.贵州省紫云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4.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城市二次供水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农家乐餐饮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6.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农贸市场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
行政公益诉讼案例
7.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诉滨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
民事公益诉讼案例
8.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诉海口琳雄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龙桥分公司等生产销售不合格包装饮用水民事公益诉讼案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例
9.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诉广州顺旺客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