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全国海事法院全面实现跨域立案。当事人可以在全国10家海事法院和39个海事派出法庭范围内就近或自主选择一家海事法院或者海事法院的派出法庭办理立案手续,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也开启了“家门口诉讼”的全新诉讼模式。
据悉,8月30日,最后一个调试单位武汉海事法院的数据请求模块与中国移动微法院系统成功对接。同一天,已提前完成系统对接的广州海事法院分别与海口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共同协作完成了3件案件的跨域立案工作。至此,海事法院全面实现跨域立案。
全国海事法院已完成8件案件跨域立案
今年6月,最高法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提出:要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以实现跨域立案为突破口,推动跨域诉讼服务全面铺开,推动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切实解决好异地诉讼不便等问题。
最高法根据海事案件的特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地法院试点跨域立案后,于7月底选取全国海事案件实现跨域立案为新突破口,探索全国统一的跨域立案机制。仅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国海事法院及其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全部成功对接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并在全国10家海事法院之中的8家海事法院之间完成8件案件的跨域立案,海事审判跨域立案工作初显成效。
据最高法民四庭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较其他案件,海事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海事纠纷涉外性强,海事法院管辖区域广,当事人异地诉讼情况多,海事案件跨域立案的需求更强烈、更迫切。
同时,针对海事诉讼特殊性,全国海事法院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条件,已基本上实现海事法院本部与其派出法庭之间审判管理的互联互通。各海事法院基于专业相同、业务同质的原因,相互间已经建立较为紧密的工作联系,跨区域协助工作起步早,建立全国海事案件跨域立案机制也具有先天便利条件。
海事法院开启“家门口诉讼”全新模式
8月19日,在大连海事法院与宁波海事法院协作下,一位案件当事人完成一起海事债权登记纠纷案件的跨域立案,该案当事人感叹,跨域立案帮助他省去了2000多公里的奔波。全国海事法院跨域立案的实现,当事人可以在全国10家海事法院和39个海事派出法庭范围内就近或自主选择一家海事法院或者海事法院的派出法庭办理立案手续,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也开启了“家门口诉讼”的全新诉讼模式。
相关负责人表示,跨域立案只是海事诉讼服务中的一个环节。今后,海事审判将在跨域立案的基础上,完善海事跨域诉讼服务机制,实现快速办理委托送达、委托调查、委托扣押船舶等诉讼委托事项,提高海事法院之间协作效率,进而提高海事审判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