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北京8月29日电 (记者 孙满桃)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据介绍,截至2019年7月底,检察机关共受理水利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2339件,立案1097件,发出检察建议102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0件。
黄河作为我国第二长河,孕育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进程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是,不容忽视的是,黄河流域的生态压力大,环境形势严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2018年12月,为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法治方式治理黄河“四乱”、保卫黄河流域的绿水蓝天,检察机关、水利部门主动对接,决定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黄河全流域生态治理。
据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自2018年12月7日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在沿黄九省(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下,检察机关、水利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专项行动按计划、分步骤有序推进、扎实开展,达到了预期目的,黄河“四乱”突出问题得到初步整治,黄河流域生态面貌得到有效改善,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2019年7月底,检察机关共受理水利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339件,立案1097件,发出检察建议102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0件。双方协同行动共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707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937公里,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80.8万平方米,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38.7万吨。
张雪樵介绍说,建立“河长+检察长”等多种形式协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无缝衔接。河南省检察机关与河长办会签文件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构建“河长+检察长”工作模式。甘肃、山东建立重大情况通报、重大案件协商、移送督办等衔接机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四川针对黄河流域阿坝段若尔盖湿地“四乱”问题,检察机关、河长办及湿地管理局等七个部门会签文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陕西通过“一月一巡河、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简报”掌握清“四乱”最新进展情况。宁夏、内蒙古、山西联合印发河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会签了加强河湖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指导意见。青海联合举办河湖长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培训班,强化培养办理生态环境案件的专业人员。
另外,九省(区)检察机关、河长办对境内黄河“四乱”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同梳理问题清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检察机关,进行联合整治。
据张雪樵介绍,在探索与启示方面,检察机关在凝聚各方合力坚决整治“四乱”问题的同时,特别注重检察公益诉讼同步推进被损害生态环境的生态修复工作,促进黄河生态保护与保障民生协调推进。
另外,还积极探索实践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黄河全流域协作联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新模式。最高检和水利部专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承担具体联络沟通工作。沿黄九个省(区)检察机关均与当地水利部门、河长办等协作联动,多地建立“河长+检察长”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行动过程中也探索形成了黄河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保护长效机制,对于河湖流域水域及其他大面积自然生态系统,开展行政司法协作和跨行政区划司法保护等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