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宁波召开移动微法院试点推进会。记者了解到,会上,最高法对移动微法院下一步试点推进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决定将“移动微法院”试点范围从浙江省扩大至北京、河北等12个省(区、市)辖区内法院,并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部分法院推进“移动微法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移动微法院”试点工作的方案》和《移动微法院标准化建设指南和技术规范》。
据了解,移动微法院基于微信小程序,利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实时音视频交互等先进的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民商事一、二审案件从立案、缴费、证据交换、诉讼事项申请、笔录确认、诉前调解、移动庭审、电子送达、沟通交流,到执行立案、终本约谈、线索举报、外勤采集等全流程在线流转,提供诉讼服务网上办理,随遇接入、即时服务,努力实现老百姓打官司“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的目的,也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等提供了工作便利。
2017年10月,移动微法院在宁波余姚市法院试点。2018年1月,最高法安排宁波中院开展“移动电子诉讼”试点,移动微法院同期在宁波两级法院全面推开。2018年4月,最高法信息中心牵头成立全国联合项目组,对“移动微法院”进行集中研发。历时四个月,移动微法院4.0版完成并在宁波两级法院上线运行。2018年9月10日,浙江高院召开全省试点推广应用部署会,正式向全省法院推广使用。
截至目前,浙江移动微法院访问量已超过2855万人次,日均访问量超过15万人次,办理案件64万件,送达41万件次,一审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用时减少1.64天,执行案件平均执行用时减少2.28天。浙江移动微法院试点建设实践是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良性互动、有机结合的成果,凝聚了从最高法院到浙江三级法院的汗水和智慧,为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深入推开移动微法院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和重要借鉴。
据了解,移动微法院是共建共治共享的融合服务平台,通过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深度应用,推进“诉源治理”,让大量矛盾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消化在萌芽状态,多数纠纷通过社会力量以非诉讼程序解决。移动微法院安排当事人错时参加诉讼,灵活安排诉讼活动时间和场所,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让法院“24小时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