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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故意伤害案”等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2018-02-01 10:30 来源:光明网 
2018-02-01 10:30:24来源:光明网作者:责任编辑:杨煜

  光明网北京2月1日电(记者 孙满桃)经过近一个月的评选,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开展的“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结果今天揭晓。 

“于欢故意伤害案”等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会议现场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摄

  这十大案件分别是:1.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2.于欢故意伤害案;3.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被宣告无罪案;4.简阳市政府被诉公告违法案;5.王老吉加多宝红罐装潢纠纷案;6.全国首例“毒跑道”公益诉讼案;7.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8.奢侈“包包女”拒不执行判决被搜查案;9.“百名红通”1号杨秀珠回国受审案;10.卢荣新无罪释放案。

  据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介绍, 这次评选出来的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是全国法院一年来审理的2500多万起案件的典型代表。有的案件裁判体现了人民法院严惩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定决心。有的案件裁判更新了司法实务界对法律适用问题上的实践认知,相关裁判既坚守了事实法律底线,也全面回应了社会公众的期待,体现了司法裁判遵循“国法”、不违“天理”、合乎“人情”的基本要求。有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实现了司法审判与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为网络环境下构建司法与媒体新型关系树立了标杆和典范,大力弘扬了司法裁判的正能量。有的案件裁判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人权的尊重保护,对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国家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的案件明确了某一类案件的裁判标准,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依据,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有的案件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展现了人民法院积极营造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良好社会氛围的进展和成效。有的案件引入了全媒体直播,上千万网友围观,零距离了解法院的相关工作,将司法审判变成全民法治公开课,让人民群众看到了人民法院为公正司法付出的努力和决心。有的案件对潜在外逃人员和已潜逃在外人员形成有力震慑,有力推动了国家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有的案件反映了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体现了人民法院勇于及时纠错和敢于担当精神,坚决遵循疑罪从无原则,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相关意见,被新闻媒体作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成功样本予以充分肯定,等等。

  总之,这些在推进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标志意义的入选案件,有力践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效落实了全面依法治国对司法审判的新要求,切实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着力体现了司法裁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裁判的温度,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据了解,   “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参评案件共获70余万张网友投票。同时,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众多知名法学家,人民日报等媒体部分资深新闻传播专家和最高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35人专家评审团对初评案例进行投票评选。根据网友投票结果和专家评审团的评审意见,严格按照“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标准确定了入选案件。

[责任编辑:杨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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