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 过去的2017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很多改革举措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成立、《民法总则》正式实施、首家互联网法院成立、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全面实施……这些关键词,都印证了2017法治改革的进程。接下来,让我们一睹为快!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
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这意味着,我国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按下了“快进键”。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2016年12月,根据中央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试点。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民法总则
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在今年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
公益诉讼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这两部法律,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
互联网法院
2017年8月18日,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落户杭州。该法院定位于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涉互联网案件。当事人从起诉到最后宣判,全部通过网络在线完成。这也意味着中国涉互联网案件的集中管辖、专业审判在杭州揭开了新的篇章。
国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在今年9月1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要求加强国歌宣传教育,普及奏唱礼仪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
司法考试改革
2017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从201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只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需要通过该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员额制改革
2017年7月3日、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举行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宣誓仪式,这标志着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检察院全面落实。全国共遴选产生员额法官12万余名、员额检察官8.7万多名。
身份证异地办理
2017年7月1日,公安部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